我国人口领域的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工作有望在本月完成,生育三孩行为即将进入法律保障阶段。
13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作了第一次修改。
可生育三个子女,取消社会抚养费
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一次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修法也成为其中关键的一个步骤。
6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下称《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臧铁伟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卫健委、发改委起草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正草案立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了修改。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优化生育,《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臧铁伟表示,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的主要规定包括:一是,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在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方面,臧铁伟表示,修正草案主要提出了如下几方面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二是,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三是,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五是,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防止出生人口进一步下滑
在外界看来,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有望在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生育三孩行为将正式有了法律保障。
7月20日,国家卫健委对“三孩生育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问题进行解答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将作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对三孩生育政策作出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法律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对于那些在法律修改之前生育三孩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国家卫健委表示,在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的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施行前生育三孩的,可按修改后的法律认定。
中国之所以施行三孩政策,一大背景是我国人口结构以及老龄化等问题日益突出。
近年来,国内生育水平逐年走低,人口增速持续放缓,群众的生育、养育、教育方方面面都遇到了实际困难,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口形势更加复杂。
国家统计局5月11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为1200万人,相比2019年的1465万人减少了265万人,降幅约18%。
这也意味着,自2016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创下一个小高峰后,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已经连续“四连降”(2017-2020年)。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副主任于学军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是1200万,总和生育率是1.3。根据我们对2021年上半年人口出生监测的情况来看,今年的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仍然会呈现走低的趋势。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目的就是防止出生人口进一步下滑,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