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陕西: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被调查
阳光网 2021-08-05 20:00

米脂县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因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倾倒煤矸石被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立案调查后,2019年该案被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后移交公安横山分局,后被转回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目前正在补充调查阶段。

凭村矿协议倾倒煤矸石十几年

“2010年芦则沟矿井与秦家畔村委会签订了一个协议,内容大概为:村委会提供位于秦家畔集体所有的长约1000米、宽约20米荒沟,用于矿井建坝倾倒煤矸石、排矸石,芦则沟矿井每年向村委会支付3万元荒沟使用费。群众质疑:“在占用土地倾倒煤矸石的事情上,只有村委会与矿井的一纸协议,再无任何土地手续。”

记者跟随秦家畔村民来到芦则沟矿井倾倒煤矸石的地方,记者看到两山之间的荒沟部分已被填平,从沟底可直接驾车驶往煤矸石堆最高处,高处的煤矸石堆上已覆盖了一些黄土,但下方的煤矸石依旧可以隐约看到。低处的煤矸石也已顺着荒沟的方向连向远处。该村村民告诉记者,荒沟填平之后,目前还占用了村民的耕地,包括一些已经确权在村民手中的荒沟两侧的坡地。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矿井董事长王会春,对于此事,其回应称“:没有这回事,煤矿都是通过正规程序申请的审批手续,自己没有义务解释这个事情,煤矿是米脂县政府的国有资产,要问去问米脂县政府。”

对于芦则沟矿未办理土地手续占用秦家畔农用地倾倒煤矸石一事,主管该矿井的米脂县工贸局局长郝建宏及该局一负责芦则沟煤矿的孟姓主任皆称不知情。

因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55亩两年前被立案调查

针对群众反映该矿井非法占用55亩土地一事,曾负责该案的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副局长周喜业告诉记者,龙镇煤矿芦则沟矿井倾倒煤矸石,在米脂办理过环评手续,但从未在横山分局办理任何相关土地手续,至今一直没有办理土地手续。2019年因该矿井非法倾倒煤矸石被横山分局立案调查,随后该案被移交公安部门。

移交公安机关后被转回目前正在补充取证

随后,记者在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了解到,该案被移交公安局后,经法治大队核查,认为芦则沟矿井手续上存在一定缺陷,被退回横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补充调查。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稽查二大队大队长付山告诉记者,据他了解,今年6月份公安部门将本案退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认为手续上有几点瑕疵需要补充调查,目前正在补充调查阶段。

编辑/孙政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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