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何抒说,据统计,2018至2020年,全国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1270万件、审结1259万件,占同期全国基层法院收结案的四分之一。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将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司法手段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他说,妥善处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深入贯彻粮食安全战略,积极参加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服务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助推种业振兴。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征用征收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他提到,依法妥善处理涉村民自治纠纷案件,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产业发展等纠纷,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推动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相关权益。
同时,妥善处理乡村家事、邻里纠纷,推动这类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和源头化解,依法治理高价彩礼、干预婚姻自由、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封建迷信等不良习气,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促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立足职能引导村规民约制定,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建设文明乡村。
文/北青-北京头条实习记者 马嘉梁
编辑/张丽
校对/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