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国际 | 余生由谁守候 你可以提前自主决定
北京青年报 2021-06-29 11:00

◎晏子

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发布了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预计2012-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由1.94亿增长到4.83亿,老龄化水平由14.3%提高到34.1%。与此同时,中国老龄协会2021年最新数据也显示,中国60岁以上患认知症的老年人约有1507万,预计到2030年,中国认知症(痴呆症)老年患者将达到2220万、2050年将达到2898万。

认知症老年患者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往往需要有监护人为其代理法律及生活中的诸多事宜,但现实中,有许多老年人因为未婚、失独和家庭矛盾等各种原因常常无法为自己找到合适的监护人。曾引发热议的新闻“上海八旬老人将300万房产留给水果摊主”正是目前成年监护社会化需求的典型案例。案例中的老人通过意定监护公证,选择了对自己照护有加的水果摊摊主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并将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送给了水果摊摊主。一时间,“意定监护”这个原本陌生的专业术语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种强调当事人自主决定权的新的监护方式,意定监护打破了过去成年人法定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近亲属>居委会、村委会、民政局”的固定顺序,让每个成年人都可以从自己信任的人中不分血缘、按照自己的意愿提前以书面形式指定好监护人,以便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指定的监护人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20世纪后期以来,世界各国为应对家庭结构和社会意识变迁、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保护残障者权益、适应老年人多样化监护需求,在民法领域进行了重大变革,确立了意定监护制度,英国叫作“持续性代理”、德国称为“预先性授权”、法国叫作“为了将来的保护”、日本和韩国则称为“任意后见”。

在严峻的老龄化社会现状之下,“如何更好地独自生活”已成为了日式生活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走进日本的书店,有关独居生活方式的杂志事无巨细地介绍从20岁到80岁每一个年龄层的生活。走进公证处,也能随处可见有关“成年监护制度”的宣传海报。老龄、单身、少子化时代,日本的成年监护制度为每一个人的余生守候提供了新的思路和保障。

老龄化、少子化、单身化催生“监护职能社会化”

日本是亚洲老龄化非常严重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人的平均寿命持续增加,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长寿之国。但与此同时,日本也面临严重的单身化、少子化和家庭核心化(即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子女)。

作为世界上率先走向“超级单身的国家”,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2019年的预测显示,到2040年,日本单身人口(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者)将占到总人口的近一半,独居家庭将达到全国家庭总数的39%以上。没有子嗣的延续,也意味着没有监护人,在医院做手术找不到人签字,发生意外也无人知晓,许多人就此成为了一座“孤岛”。日本孤独死对策委员会202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孤独死”中绝大部分是独居老人,这些老人往往要等到死亡几天甚至几个月之后遗体才被人发现。

尽管同样深处儒家文化圈,但以“核心家庭”为主流的日本社会,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赡养老人的观念已经逐渐淡化甚至消失,越来越严重的少子化更让日本的家庭养老日渐式微。与此同时,随着日本老龄化的加剧,认知症患者随之增加,虐待老人、剥夺父母财产等案件也持续增长。

在西方“维持残障者生活正常化”和“尊重自主决定权”等现代观念的影响下,为了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纵深发展,其实早在2000年,日本就已经尝试对长达一百多年没有做出任何修订的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了新的修订。本着“充分尊重被监护人自我决定权、让被监护人尽可能像健康人一样正常生活和充分发挥被监护人残存意识能力”的原则,日本建立起了新的“成年监护制度”,尝试逐步让成年监护走向社会化。

在尚未失去判断能力时

提前指定监护人

日语里,成年监护制度叫“成年后见制度”,由“意定监护制度”(日语为“任意后见制度”)和“法定监护制度”(日语为“法定后见制度”)两个部分组成。

“法定后见制度”是在本人判断能力已经明显不足时,由日本的家庭法院指定监护人。根据被监护人判断能力的欠缺程度,分别对应“后见、保佐、辅助”三种保护类型。

“后见”主要针对完全丧失判断能力的人。“后见”的语义是站在你的身后支援、关照和守护。

“保佐”主要针对判断能力明显不足的人。“保佐”的语义是保护和救助。

“辅助”针对判断能力不足的人。“辅助”的语义是在不足的地方进行帮助。

这三类不同的监护人称作后见人、保佐人、辅助人,三类监护人被授予的权限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后见人拥有财产管理方面的所有代理权;但是保佐人仅拥有特定事项的同意权,特定事项以外的同意权都须通过申请批准后才能授予;而辅助人则均需通过申请才能授予各项同意权。

“任意后见制度”,则是中国语境下的“意定监护”,是在本人还拥有充分的判断能力时提前决定将来若失去判断能力时由“谁”通过“怎样的方式”为自己提供支援,是为将来做出准备。通常在指定了监护人后,在日本的公证处进行公证。“任意后见制度”在原则上优先于“法定后见制度”。

日本最高家庭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0年成年监护制度实施以来,成年监护人的申请件数逐年增长。特别是2006年,日本在实施了《高龄者虐待防止法》和《残障者虐待防止法》之后,越来越多的日本老年人意识到日常所遭受的待遇属于虐待,包括精神虐待、肢体虐待、经济虐待和语言虐待。于是有大量的老年人开始申请利用“成年监护制度”,从2016年开始申请件数急剧增长。

虽然日本成年监护制度适用于所有成年人,但从目前日本最高家庭法院公布的数据来看,主要利用者是老年人,女性利用者尤其多。2019年的数据显示,80岁以上的女性利用者占女性总体的62.9%,其次是70岁左右的女性,占女性总体的18.9%。

日本成年监护人的报酬通常是在考虑被监护人经济状况的前提下,由家庭法院所决定的。例如,流动资产在1000万日元(约人民币60万元)以下的被监护人,需要支付给监护人的报酬金额一般是每月5000日元(约人民币300元)到20000日元(约人民币1200元)左右。监护人的报酬从银行账户划拨,每年统一支付,如果被监护人的财产不够支付监护人的报酬,欠缺部分将由政府财政补足。若被监护人是需要社会保障兜底的低保户,根据不同市町村的要求,会有相应的政府补贴。

日本的成年监护人每年需要向地方家庭法院提交报告书,说明每一笔钱的去向,解释财产的运用情况。一旦被发现侵占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的职业资格就会被撤销。

同时,为了防止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日本建立了双重监督机制——私人监督和家庭法院共同监督,并且规定了任意后见的监护协议必须在家庭法院选择了监督人之后才能生效,同时成年监护人和监督人都须接受家庭法院的监督。

如何申请利用“成年监护制度”?

在日本,为了提高老年人保健医疗、增进福祉,各个区的市町村通常都会设立“地域综合支援中心”,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护理服务、权益保护、防止虐待、消费者维权等咨询服务。

通常情况下,日本需要申请利用“成年监护制度”的个人,可以通过所在地的地域综合支援中心、司法支援机构或者相关专业团体进行咨询,然后准备好相关资料和申请费到家庭法院进行申请。之后家庭法院会对申请人(由于利用者本人可能丧失或部分丧失判断能力,因此往往是由其他人帮助其申请)、监护候选人以及利用者本人进行调查和判定,有的时候还会需要出具相关证据以证明利用者本人的判断能力。最终,家庭法院会根据判定结果选出最合适的成年监护人。一般两周后判决就会正式生效,监护人在法务局进行监护登记后,就会开始监护工作了。

此外,还有一种“市町村长申请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自身判断能力不足而无法独立申请或无法通过亲属协助申请的个人。实践中,有很多情况往往是民生委员(类似于中国的居委会)在访问调查时发现一些老人遭遇虐待,长期没有缴纳房租、电费,或是生活窘迫,便通过该制度协助其申请利用。

成年监护人主要承担哪些工作?

日本成年监护人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分别是“持续的人身监护”和“日常的财产管理”。

人身监护的目的在于及时掌握被监护人的生活和身体状况。比如要定期与被监护人面谈,及时掌握被监护人的生活、饮食和心理状况,有的时候还会需要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医生、照护人员、朋友、邻居保持联系,以更好地了解被监护人的需求和现状。同时,还会承担诸如居住(购房、租房契约签订,租金支付)、医疗看护(健康检查、去门诊看病、住院等契约的签订)、日常生活照护等监护内容。

如果被监护人是老人,监护人可能还需要协助其入住养老机构、办理养老院的入住手续、申请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等。此外,如果被监护人的家用电器坏了或者需要装修、搬家之类,监护人也要去进行相关协助。如果被监护人是残障人士,监护人还可能会需要协助他们签订就业合同、收取工资等各方面的支援。

日常财产管理权只有后见人拥有,保佐人和辅助人则需要根据其被赋予的代理权事先制作财产目录。日本规定成年监护人必须要在家庭法院宣判监护生效开始后的一个月内,调查被监护人的财产,并制定详细的财产目录提交给家庭法院。财产目录通常会包括房产、存款、年金、公司养老保险、有价证券、借款、未偿还债务等。实践中,监护人还需要掌握被监护人的收支状况,以便更好地为其安排日常生活开支和必要的照护开支。

成年监护人的服务期会一直持续到被监护人离开人世。随着被监护人的去世,他的监护权限也就随之消失了。

亲属监护人比例逐年下降

市民监护人初露头角

目前日本的成年监护人主要有三大类:亲属监护人、专业监护人和市民监护人。

经过20年的发展,日本的成年监护制度已明显走向“社会化”:老龄化不断加深的同时,亲属担任监护人的比例随着成年监护制度的发展逐年下降。2020年日本最高家庭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在日本,由非亲属担任监护人的比例高达80.3%,亲属监护人仅占总体的19.7%。要知道,20年前非亲属担任监护人的比例仅占10.1%。

专业监护人主要是指律师、司法书士(获得国家资格证书,根据专业法律知识进行登记和寄存代理,制作司法文书等资料上交家庭法院的人)、社会福祉士等专业人士或是诸如成年监护支援中心、社会福祉协会这样的非政府机构

亲属监护人一般包括配偶、子女、六亲之内的血亲、三亲之内的姻亲。2019年的数据显示,亲属监护人中,子女占52.6%。但在制度实践中,日本发现,亲属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愈演愈烈,因此由亲属担任成年监护人的比例持续下降。同时专业监护人的数量也严重不足——有的被监护人可能并没有亲属,也难以找到合适的监护人。为了解决监护人的短缺问题,日本部分地区开始独立尝试培养普通市民作为监护人,由此又产生了第三类监护人——市民监护人,也就是“专业人士以外的普通市民监护人”。

笔者所居住地区的社会福祉协会里就有专门的“成年监护支援中心”,会定期开设市民监护人培训讲座,鼓励有社会奉献精神的志愿者,在了解日本成年监护制度的知识、理念和相关技能后,从事监护活动。市民监护人的探索和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少数地区成年监护人资源不足的情况,并能就近为需要监护的个人提供监护服务。

尽管监护的专业性和难度不高,但是市民监护人与一般志愿活动不同,不能随意、自由地离任,必须稳定长久地维护被监护人的权利,有的地区还不需要对市民监护人支付报酬。另外,被监护人如果拥有大量财产,其子女可能会围绕财产产生纠纷,市民监护人也会遭遇大量难以预料和处理的纠纷。因此,鉴于以上列举的现实状况,目前日本的市民监护人仅占监护人总体的1.1%左右(2020年统计数据)。

成年监护制度知晓和利用率不高

日本民众持审慎态度

尽管成年监护制度在日本已实施了20年,但其在日本的利用率和知晓率并不高。近年来,随着“孤独死”事件的频繁发生,日本也一直致力于向民众推广和普及成年监护制度。如今,走进日本的公证处,往往可以看到有关成年监护制度的推广海报;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网站也尝试通过轻松愉快的动画向民众普及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常识;许多地区的社会福祉协会也成立了专门的“成年后见中心”,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以及申请说明会。

根据全国性调查数据,日本广岛大学角谷快彦教授研究发现,那些掌握一定金融知识的老年人往往较为了解成年监护制度。此外,由于日本家庭财富主要是由妻子管理,女性也往往承担着照护家人的责任,因此女性对于日本成年监护制度的认知度要显著高于男性。

日本民众对成年监护制度也持有较为审慎的态度,该制度为人们余生守候提供新的思路和保障的同时,也存在着滥用的风险。日本新闻中有关“后见制度”滥用、监护人侵害认知症老年患者权益的案件也偶有发生。

案例

“后见人”为90岁认知症老人搭建居家养老安全网

91岁的爱子奶奶丈夫去世后,就一直和自己患有精神障碍的长子居住在一起,长女虽然也居住在家附近,但由于身体不好无法照顾爱子奶奶。一家专业从事成年监护业务的社会组织成为了爱子奶奶的监护人。

在特殊养老院进行短期照护时,爱子奶奶就强烈表示希望能够回家。为了能够遵从爱子奶奶的真实意愿,监护人先后与爱子奶奶的家人、养老院照护者、介护经理人、所在地的民生委员、附近的居民召开了4次会议——探讨如何帮助爱子奶奶重返家园、居家养老,但几次商讨都充满了挑战。尽管周围都充满了反对的声音,但是监护人认为,最重要的是要遵从爱子奶奶的自主决定权和个人意愿,即使该个人意愿有悖于客观的最大利益。

监护人在将爱子奶奶接回家里前,经授权用她的存款花费了350万日元(约20万人民币)对爱子奶奶的家进行了适老化改造,为了防止火灾,将厨房全部电子化。同时,配合爱子奶奶居家养老照护需求,协助她申请了上门访问型照护和送餐服务。

考虑到要让爱子奶奶像正常人一样生活,监护人还帮助爱子奶奶修复了她的社交网络:监护人走访了爱子奶奶居住地的自治会(类似居委会和村委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缴纳了拖欠的会费,并拜托自治会能够包容体恤并照看爱子奶奶;通过民生委员拜访了邻居,并向他们详细说明了爱子奶奶的情况,希望他们在爱子奶奶外出或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伸出援助之手。

一个能够24小时照护爱子奶奶的“安全网”就这样搭建好了,在这张“安全网”下,即便爱子奶奶是患有认知障碍的老年人,也能像健康人一样遵从自己的内心、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安度晚年。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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