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中方暂停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澳贸易部长:我们还是想对话
观察者网 2021-05-08 13:54

5月6日,中方宣布无限期暂停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下一切活动后,澳大利亚政府贸易事务负责人已数度发声,在最新一次表态中,他又来“求对话”了。

5月7日,澳大利亚贸易部长丹·特汉(Dan Tehan)在接受澳媒“第七新闻”(7News)采访时表示,澳政府希望能够同中方进行对话,目的是为了解决两国存在的分歧,他认为如今的局面将会同时损害中澳两国的利益。除他以外,澳外长也表达了希望对话的态度。

一段时间以来,澳方的诸多举动已导致中澳关系严重滑坡,上月悍然撕毁维多利亚州的“一带一路”协议便是例证。对于此番中方无限期暂停两国战略经济对话机制,澳国内一些商会和学界人士忧心忡忡,而一部分澳媒和评论人士则还在渲染中方此举“象征性”、“没实际影响”、“走过场”云云。

“我们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能够进行对话,解决这些分歧。”5月7日,特汉在接受“第七新闻”采访时,透露了澳政府希望同中方进行对话,以解决两国之间所存分歧的态度。

“我们有着非常重要的经济关系,对于两国都有帮助。这帮助了中国数百万人摆脱了贫困,也帮助我们提高了澳大利亚人的生活水平。”特汉说道。

报道称,除了“求对话”外,特汉在采访中还认为,如果目前所作出的决定影响了中澳的商业关系,最终受到损害的将会是两国,并声称“这就是为何澳方希望坐下来同中国对话、解决问题的原因”。

特汉接受“第七新闻”采访 视频截图

除了特汉,澳政府中另一位内阁部长级人物也同时发声。据报道,人在英国伦敦的澳大利亚外交部长玛丽斯·佩恩(Marise Payne)当天对媒体说:“我们已经非常明确地表示,愿意并能够参与到正在进行的战略和经济对话中,这最终是由中国决定的。澳方非常愿意与中方同行展开任何级别的对话。”

5月6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决定,自即日起,无限期暂停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牵头的中澳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下一切活动。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澳关系恶化以来,首次正式冻结外交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这一决定是基于澳联邦政府当前对中澳合作所持态度所作出的。近期,澳联邦政府某些人士基于冷战思维和意识形态偏见,推出系列干扰破坏两国正常交流合作的举措。

随后,澳贸易部长特汉对此事件紧急发声,声称中国的决定“令人失望”,但同时强调,澳方仍对举行部长级对话和接触“持开放态度”。

此外,这一消息还导致5月6日当天澳元应声骤跌,而有澳学者则提醒,“现在还不到恐慌的时候”:虽然中澳关系已处于“低谷”,但未来“可能会变得更糟”。

彭博社:澳元经历“黑暗一小时”

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亚洲研究所的凯特琳·伯恩教授(Caitlyn Byrne)向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表示,中方的声明是中澳关系进一步恶化的迹象。

她说:“这不是好消息。这显然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外交信号,中国表达了对澳大利亚的不满,这特别与维多利亚州的协议有关。”

不过,就在此时,仍有一部分澳媒和评论人士刻意渲染,宣称中方此举只是“象征性的”、“没实际影响”。

“中方此举没有实际影响……只是一种‘走过场’”,6日当天,澳大利亚主流报纸《悉尼先驱晨报》在一篇评论文章中这样写道,还称一名澳大利亚内阁部长对中方宣布的这一消息不以为然,称他的中国同行已经一年多没有接电话或回复邮件了。

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Monash University)的经济学教授史鹤凌在接受采访时也声称,这个停止对话机制只是一个“表象性”的东西,实际上现在中澳关系已经是降到很长一段时间内的最低点了。

对于这些说辞,致力于促进中澳贸易往来40余年的澳中商会(Australian China Business Council)无法认同,该商会在6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指出,如今的事态可能对中澳贸易往来造成影响,令工商界倍感担忧,一旦中国商业和消费者转移到别处,澳大利亚将受极大影响。

2017年,时任澳国库部长莫里森出席第三次中澳战略经济对话 图自国家发改委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澳贸易部长特汉多次发表看法观点的同时,澳政府和政客正不加掩饰,打着“国家安全”的旗号介入正常的中澳商业合作。

4月21日,澳政府悍然宣布撕毁维多利亚州的“一带一路”协议;5月2日,莫里森政府已让澳国防部重新审查中国的岚桥集团租借澳达尔文港99年的协议;5月5日,澳工党议员基钦(Kimberley Kitching)等政客正带头呼吁,要求莫里森政府取消西澳大利亚州2011年同中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5月6日已表示,一段时间以来,澳方不顾中方严正立场和多次交涉,滥用所谓“国家安全”理由,对中澳经贸、人文等领域合作项目和既有成果变本加厉进行限制和打压,严重损害中澳两国互信,破坏了正常交流合作的基础,中方不得不作出必要的、正当的反应,澳方必须对此承担所有责任。

编辑/马晓晴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