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跟随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线索,称在被执行人办公室内还有一大批红木家具可供执行。当天上午,执行局局长亲自带队来到了房山区石楼村的一处院落内进行执行。
据了解,2017年牛某向韩某借款200万元,同时双方签订借款合同,但牛某迟迟未还。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牛某偿还借款。
在执行阶段,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线索,在位于房山区石楼镇某处的一院落系牛某所建,牛某在此所经营公司,室内办公设施多为“红木”家具。
4月23日,房山法院执行局局长白月涛亲自带队,进行执行。
这座院落在小路内侧,复古式门楼高近3米,门口摆着两只石狮子。法官开车绕过屏风,来到院内,左侧是停车库和右侧耳房都是多层建筑,主楼虽然高3层,附一套地下室。
偌大的院子里只留下一人看守。该工作人员刘先生表示,自己是受雇于牛某。“(牛某)也没开我工资啊,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见到执行法官前来,他显得并不意外,还主动邀请法官到二层谈话。
进入主楼,记者就看到了3排木质沙发座椅,扶手上的龙头雕工细腻,显得格外大气,靠背上镂空地方虽然也都是实木雕刻而成,但具体用料却不清楚。
刘先生介绍,这栋庭院是牛某亲自督工建造的,左侧耳房用来停车,右侧耳房给员工们作为食堂。主楼的楼下办公,而楼上是酒店式的房间,能洗澡、能娱乐,还能休息。“别看现在冷冷清清的不住人,以前可好舒服了。”刘先生说着公司以前的辉煌,不由叹气,说“如今一层、三层都被租了出去,只剩下自己一人住在二楼一个小隔间里看守庭院。”刘先生暗示,牛某在他心中是一位对员工十分体恤的好老板。
法官在二楼、三楼内转了一圈,挨个打开房门查看,有些里面堆满杂物、工艺品,有些只剩下两床板。窗台上、地上布满灰尘,门也都没锁,完全没有人居住、使用过的痕迹。
法官:您知道牛某有一套红木家具存放在这里吗?
刘先生:红木?什么红木?我不知道啊。
法官:一楼大厅的那套家具不是红木的吗?
刘先生:哦,那个是……是租户的,我也不懂什么材质。
刘先生话语里的些许犹豫引起了执行局局长的注意,立刻追问“租户叫什么啊?是做什么的?有他们联系方式吗?”
而刘先生则是一问三不知,“不清楚、不了解、不知道……”
“那租户们通常是什么时候会来这?”当听到问及租户详细情况,刘先生瞬间怔住,迟疑了近半分多钟,才回复说,“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看刘先生一反初见时的态度,法官明白他似乎有备应对,于是打了电话,请了一早约好的申请人上楼。此时刘先生才知道,其实法官一早就掌握了“红木”家具在一楼的信息,此前只是对刘先生的试探,希望由此找到更多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而刘先生见申请人带领着法官到一楼茶水间,他一个劲儿的强调“那个屋子是别人租的,东西是别人的……”
法官并未理会,来到一楼的茶水间,记者看到里面摆了一张古朴沧桑的木质大板台,长约5米,宽约1.3米,厚足有10公分的木质大板台。整个板台颜色金黄带褐,色泽鲜亮,纹理交错明显,从花纹和侧面的年轮上看,是由一整个天然木材切割而成。
“这是租户的?那好,这屋里的东西和大厅的那3排实木家具,我们查封了,如果租户想要解封,让他带着租赁合同、购买材料,到执行局提出执行疑议,同时二楼各个房间我们也张贴了封条,不许再外租,请你对牛某进行转告,周一来执行局报道。”局长说罢,法官上楼张贴封条,同时开始对各个屋内物品进行登记备案。
而当牛某从刘先生处听说自己公司房产和家具已经被法官查封,当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周日将前往执行局配合工作。
申请人韩某告诉记者,牛某是做建筑生意的,是当地有头有脸的公司。2017年时候,牛某向她家借了200万元进行周转,双方就是在这间茶水间,在这个大板台上签署的借款协议。对方答应10天之后连本带息一起偿还,但没想到,牛某一拖再拖。自己无奈只能将其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法院提供线索,“大家好朋友都这么多年了,他本来生意也挺不错,要不是着急用钱,我们根本不想闹的这么僵。”
文/王浩雄 实习生 郭涵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