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发布”微信公众号21日通报关于丰润区耕地种树的初步调查情况,经查,总计造成麦田毁损4.01亩,要求丰润区立即彻底整改:对448亩已经间栽的苗木组织移植,对所占土地进行深松,达到耕种条件;对涉及麦苗受损的农户,按照相关政策予以经济补偿。
仓廪实,天下安。粮食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影响战略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人多地少,14亿人吃饭自给的大事决定了有限土地必须用以种粮。但在实务中,种粮的土地经营收益与工商业不能比,在农业中也处在种值收益的末位。因此,耕地“非粮化”有着内在经济利益驱动,形成与粮食稳种植保安全的冲突与矛盾。
一些地方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理解为压减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出现耕地“非粮化”的倾向。唐山发生的个案,便是乱象的缩影。丰润区通过土地流转,转种经济作物和林木,实行规模经营。
更值得注意的是,个案发生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实施之后,该意见明确规定“耕地利用优先序”,要求“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这也表明,防止耕地“非粮化”,在基层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耕地用途管制也未得到严格的落实。对此,除了政策把握上有偏差之外,恐怕还是防止“非粮化”底线思维的不足,认为不过区区的几百亩,还是一般耕地,于一地而言不过九牛一毛。
很明显,这是蚕食式耕地“非粮化”现象,然而其危害并不比大面积“非粮化”小,这种小而众、渐进式的改变,很能会引发“星火燎原”的效应,理应得到遏止与杜绝。一方面,细化耕地用途管制的管理,耕地用途分类不但要到区,还要到每个地块,建档立卡;另一方面,明确并细化违规的责任,划出红线,对于负有监管责任的基层村组、相关机构,从严问责,对于违规“非粮化”,按照谁种植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除承担恢复的责任之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防止耕地“非粮化”,也需要堵疏并举,加大对粮食种植的扶植补贴力度,提高种粮的积极性,调节好粮食种植效益和结构的矛盾。
文/木须虫
图源/新华社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