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饮料冒充奶粉疑致智力残疾 “李鬼”特医食品几时休?
中国经济网 2021-03-29 19:3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继湖南郴州永兴县“佝偻病”患儿事件之后,又一例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在网上发酵。近日,有媒体报道,重庆一患儿疑因长期服用“金大洋”牌“水解奶粉”导致智力残疾二级,后被发现产品并非奶粉而是固体饮料,目前家长已起诉涉事公司及经销商索赔156万元。

长期以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层出不绝。在业内专家看来,特医资质门槛高,但利润丰厚,是不少企业争相“打擦边球”的原因所在。有专家呼吁,应加强特医食品行业的监管和自律,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阅读标签信息,不要轻信推销信息。

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 疑致智力发育迟缓

据媒体报道,2017年9月,家住重庆的黄先生女儿出生后得了一场肺炎。出院时医生告诉他要冲服“深度水解奶粉”,于是黄先生在医院附近购买了“金大洋贝尔康超级舒安氨基酸配方奶粉”产品。

根据报道,这款产品的价格十分昂贵,“一罐奶粉360克,358块钱,差不多一克一块钱。”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查询,部分市面上知名进口品牌的“深度水解奶粉”价格在每400克200元至348元不等,平均一克0.5元至0.9元。也就是说,这款“金大洋”“奶粉”产品利润空间远高于进口产品。据黄先生透露,随着时间的推移,孩子每天的奶粉钱在100元以上,在20多个月的时间内一共吃了70余罐。

然而,昂贵的奶粉并未给孩子带来健康的身体。在饮用这款产品的过程中,黄先生女儿出现身体和智力发育迟缓的情况。2020年5月,黄先生发现,“金大洋”其实根本不是奶粉,只是一种固体饮料。到现在,3岁半的女儿仍无法走路说话,目前被鉴定为智力残疾二级。

3月27日,有媒体报道,黄先生其起诉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及经销商索赔156万,已获立案。

涉事企业曾因虚假宣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实际上,本次事件涉事企业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并非首次被曝光。2019年,曾有媒体报道,该公司生产的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奶粉”潜入医院商店,目标瞄准过敏患儿,且给推荐该产品的医生提供高额“回扣”。

据报道,在金大洋乳业官方微信上,频繁发布《宝宝腹泻频繁,有可能是乳糖不耐受》等文章并在文中附有金大洋“配方粉”产品介绍,并以“青岛金大洋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有限公司”的身份密集参加婴童展、儿科学术会议等。金大洋乳业官方客服曾称其“敏康宝乳蛋白过敏期小肽配方粉”等产品可以给2个月大的牛乳过敏宝宝吃,且可以替代配方奶粉。

然而,经查询,这些吹得天花乱坠的“配方粉”实为固体饮料,均未取得特医食品的注册资质。

事件曝光后,2019年6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发布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2019年8月7日,青岛市黄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金大洋乳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向大股东李宣文发布了限制消费令。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于前不久的3月17日变更名称为青岛德能食品有限公司。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目前各大电商平台上已无该公司产品的身影。

特医食品乱象多 专家建议消费者擦亮眼睛

在“史上最严奶粉新政”的影响之下,我国奶粉行业整体呈现出安全健康发展的势头,近年来国产奶粉抽检合格率高达99.5%,已经位居全球最高,可以说是目前所有食品中合格率最高的品类之一。

然而,对牛奶蛋白过敏的婴幼儿群体无缘这些高标准、严要求的奶粉。由于饮食中需要限制牛奶蛋白的摄入,这一婴幼儿群体只能选择无/低致敏性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其中就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指出,特医资质门槛高,但利润丰厚。“因此企业打擦边球,把普通食品说成是特医食品,以牟取利益。”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赵亚利也直言,固体饮料被滥用的行为也存在已久。

对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名誉副理事长刘秀梅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我国特医食品行业尚在起步阶段,呼吁特医食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自我管理。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认真核查审批、备案程序和市场监管的漏洞,真正做到严格监管。”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市场上售卖的婴幼儿产品种类繁多,鼓吹的概念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在导购的“忽悠”中很难分辨真伪,到底该如何分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普通食品之间的区别?

“特医食品应在医生和临床营养指导下销售使用,但现在特医食品尚未进入医院目录,消费者的科学认识不足,造成消费使用误区。”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副会长厉梁秋此前对记者表示。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此前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购买婴儿奶粉或特殊医学用途婴儿奶粉应仔细阅读标签信息,不要轻信推销信息。

“第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所有产品都应该在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此家长选购时可以留意外包装上的‘婴幼儿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或类似含义的字样。第二,婴幼儿奶粉(包括特殊医学用途的)在我国严格实行注册管理和批批检验,市场抽检频繁,有较好的安全保障。通过产品外包装上的注册号可以在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检索产品信息。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产品有可能尚未注册或假冒、伪造,消费者请勿购买。”钟凯表示。(记者 刘潇潇)

编辑/田野

相关阅读
北青快评 | 对特医食品要下好扶持和监管两手棋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10-13
消费者扫码可查食品配方注册信息 圣桐特医食品包装全面升级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3-10-1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医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虚假夸大
法治日报 2023-01-08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婴配乳粉、特医食品开展双随机抽查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10
门头沟专项检查 “特医食品”销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5-24
警惕!宝宝有这些特殊情况,才会用到它!
人民网健康 2020-05-19
给娃娃们的“舌尖安全”划出特别保护区
工人日报 2020-05-19
15楼财经 | 湖南通报固体饮料事件:涉事母婴店停业 当地2官员免职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5-19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