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银行“彩礼贷”引发热议,被骂上热搜,很多评论认为这是对民间陋习的“煽风点火”,有违公序良俗。3月18日,九江银行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对“彩礼贷”引发热议,深表歉意,已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部门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并对相关转发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九江银行表示,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同时立足金融本源,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能力。对暴露出来的合规意识和内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并持续严查整改,强化合规意识,不断完善内控管理,规范金融营销行为。恳请社会各界继续监督。
3月16日,一张九江银行“彩礼贷”的宣传海报在网上广泛传播,引发热议。海报显示,年满22周岁,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情侣一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就可以申请彩礼贷,产品最高可贷30万元,年利率低至4.9%。
不过,有网友扫描宣传海报上的“立即申请”二维码,页面显示的并非“彩礼贷”,而是九江银行个人消费贷产品“手机快活贷-零花钱”的申请页面。该产品最高可贷30万元,最长可贷一年,但借款利率和申请条件却与“彩礼贷”不同,产品利率从海报宣传的“4.9%”变成了“年化利率最低至6.3%”,申请条件也放宽了不少。
当时,九江银行客服人员回复媒体问询时称,“彩礼贷”尚未上线安排,海报只是一种宣传。另有该行客户经理接受采访时表示,“彩礼贷”实际上就是“快活贷-零花钱”产品,“贷了款,你可以用它买车,也能够用来做彩礼。”
不过,不管“彩礼贷”是实际存在的产品,还只是银行营销的噱头,都引来如潮批评。有网友称,各地都在移风易俗,努力遏制“天价彩礼”这样的不良社会风气,“彩礼贷”这样的产品只会对不良风气推波助澜。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银行不能为了业务不择手段,鼓动年轻人讨要彩礼、贷款付彩礼。
还有银行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彩礼贷”只是噱头,根本不存在相应产品,那么这类借“彩礼”营销个人消费贷的行为,可能涉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提醒消费者,不论是彩礼贷还是市场上一度出现的拼团贷、婚庆贷,归根到底只是产品名字的不同,本质都是消费贷产品。作为消费者,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被眼花缭乱的营销宣传、所谓的利率优惠所吸引,去借自己不需要的钱。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