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去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带着全家从美国回京、服药退烧,登机后隐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输入病例黎某,被顺义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黎某,现年38岁,拥有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美国某制药公司员工。
顺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黎某与家人长期在美国工作生活。2020年3月初(以下均为当地时间),黎某出现发热、身体乏力等症状,多次到当地医院就诊未见好转。3月11日,黎某再次就医时,医院对其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时,黎某决定回国。当日,黎某及家人从美国波士顿乘飞机经洛杉矶中转,乘坐国航航班回国。
为顺利登机,黎某在登机前服用退烧药降低体温,通过体温检测。登机后,在航班要求乘客主动申报发热等不适症状时,黎某未申报,未如实回答机组人员关于身体情况、接触史、同行人员等疫情防控的相关询问。
飞机降落前,黎某如实填写了《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并告知了机组人员自己的病情、就医情况等。3月13日,黎某及家人抵达北京,防疫部门当即将黎某送医治疗。黎某于当日被确诊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其密切接触者63人被采取隔离措施。被告人黎某后被查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乘坐我国航空器从境外回国时未遵守海关、民航部门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谎报瞒报病情、接触史,导致60余人被隔离观察,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予惩处。
对于辩护人认为黎某构成自首的意见,法院认为,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是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每位公民的应尽义务,黎某的相关行为不能体现其主动接受法律惩处的投案意愿、不属于自动投案,故不构成自首。
鉴于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黎某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顺义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