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月17日河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顺利召开,全国各省份已陆续进入今年的省级“两会”时间。不过,有部分省份在省级“两会”召开之前调整了会议时间。
最新一例来自广东:据南方+客户端报道,1月20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24日。
另据微信公众号“南方杂志”报道,1月20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处举行新闻发布会,披露大会将于24日上午在广州开幕,26日下午闭幕,会期3天,共有22个代表团。
报道称,目前大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成立,大会筹备处今年新设立疫情防控组,承担大会疫情防控的具体职责。按照“安全第一、科学施策、闭环管理、严密细致”的原则,层层压实各代表团、各会务组的主体责任,严格健康排查,实行全员全程闭环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医疗保障服务,严明纪律要求,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于会务组织全过程。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原定于1月27日召开,此次调整将提前3天召开会议。
据南方+客户端此前报道,2020年11月27日下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27日在广州召开。
此前,北京也已决定提前召开省级人代会。
据《北京日报》报道,2020年12月25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闭幕。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1年1月23日。
而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原定于2021年1月24日召开。据此,北京市2021年人代会的召开时间将提前一天。
与广东、北京提前召开会议不同,河北、辽宁、四川则宣布推迟召开省级“两会”。
1月11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推迟召开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另行决定。据《河北日报》报道,会议指出,当前该省正处于遏制疫情蔓延、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的关键时期,为全力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必要适当推迟召开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月12日,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也决定,适当推迟召开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其中,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原定于2021年1月21日在石家庄召开;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原定于2021年1月20日在沈阳召开。
1月19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迟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推迟至1月30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不变。
另外,1月19日召开的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44次主席会议决定,原定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推迟至1月29日在成都召开,会期4天。会议建议议程不变。(记者 蒋子文)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