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长租公寓乱象背后,有不良中介成“助纣为虐”的推手
新华每日电讯 2021-01-08 11:03

诈骗者跑路,“为虎作伥”者几无违法成本,而全社会要为骗局“埋单”的悲剧重复上演,以至于让行业“小恶”变成社会大患

纵观近年来的“爆雷”案件,肇事者只要卷钱跑路逃之夭夭,高管最多承担民事责任,如被限制高消费等。“违法成本低、收益巨大,这会让更多不良企业来钻漏洞、念歪经蛋壳“爆雷”事件,揭开了住房租赁市场乱象的“冰山一角”。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近期在上海、西安等地调查发现,在恶意经营的长租公寓平台背后,部分中介机构成为“助纣为虐”的推手。

借场地、借合同“高收低租”

去年8月,上海居民陈莉(化名)有意出租房屋,一名自称美凯龙爱家的经纪人邓阵阵联系她,并请她到美凯龙爱家东波路店进行签约。

邓阵阵向陈莉出示了编号为0005340的居间服务合同,以及上海孚义房地产经纪公司(下称“孚义公司”)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长租一年。

陈女士向记者出示邓阵阵提供的美凯龙爱家租赁合同复印件 新华每日电讯 图

“红星美凯龙是大品牌,我以为孚义是红星美凯龙旗下长租公寓品牌,否则我绝对不可能签约。”陈莉回忆称,整个过程进行得很自然,门店里的人也没有对邓阵阵的身份提出质疑,“他还使用店内电脑帮我制作补充合同。”

签约后,邓阵阵以代配家具家电为由,向陈莉索要了3500元,并制作了一张交验清单列入合同附件;还以陈莉路途较远为由,让其将合同复印件带回仔细阅读,如无异议由邓阵阵代签合同,并支付美凯龙爱家中介费,且由邓阵阵转付,以践行让“客户少跑路”的服务理念。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陈莉事后发现邓阵阵并非孚义业务员,更非美凯龙爱家经纪人,甚至根本就没有中介服务资格,只是借用美凯龙爱家东波店的场地。

“他以该公司的名义、合同文本取得我的信任,而且并未为我的房屋添置任何家具。”陈莉气愤地说,后来她从实际承租人处获知,转租多次后实际租金是每月2600元。

9月,陈莉发现自己的房产连同多位受害人的房产被美凯龙爱家一起挂出。记者从一家中介获取的孚义对该房屋的报价单显示,若中介机构以“半年付,月租3200元出房,可获50%的中介费”;若以“年付,月租3000元出房,可获100%中介费”;若以“年付,月租2800元出房,可获50%中介费”。

“签约不到两个月,孚义就跑路了。”到目前为止,陈莉的房屋已被转租数次,并被改变了房屋用途和结构,自己也陷入了维权无门的困境。

孚义公司跑路后,邓阵阵交代称,该公司采用“高收低租”模式,对租客采取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引诱他们一次性交1年及以上的房租,然后他们佯装“爆雷”卷钱跑路。对待房东,孚义则以月付方式、以高于市场价的租金“请君入瓮”。

房屋中介美凯龙爱家门店 新华每日电讯 图

违法成本低,中介有恃无恐

针对假经纪人借场地、以假合同诱骗客户的行为,美凯龙爱家今年1月否认了与孚义公寓有合作关系,也否认向客户提供了相关居间服务,仅仅承认“邓阵阵是在2020年6月30日与我司建立的合作关系,之前同杨志雄共同供职于长租公寓经营及相关业务公司,此二人涉嫌合谋飞单,我司将予以严正对待。”

美凯龙爱家的自查结果回复 新华每日电讯 图

美凯龙爱家总裁冯全林强调:“我们公司层面没有任何合作,这都属于经纪人的个人行为。我们和孚义公司没有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实质收入。”

“我就是冲着红星美凯龙这块招牌,才放心地把房子交给邓阵阵的。”陈莉表示,“借给不法分子场地和合同文本,公然在此行骗,为其做信用背书,难道不应该负责任、受到惩罚吗?”当记者向美凯龙爱家质疑其公司责任时,美凯龙爱家法务部人士表示,该公司对于长租公寓受害者遭遇抱有同情之心,“出于‘人道主义’,我们愿意代替业务员退还佣金。”

美凯龙爱家针对记者问题的回复 新华每日电讯 图

一家中介门店的负责人透露,孚义业务员每收一套房产,将有1万元提成。“现在市场上存在不少蓄意诈骗的平台,披着长租公寓的外衣,借助一些不法中介的力量,‘高收低租’,然后卷钱跑路,并给‘帮助’过他们骗钱的中介机构一定分成。”

孚义公司办公地点已“人去楼空” 新华每日电讯 图

目前,孚义注册地及实际办公地址均已人去楼空,该公司“爆雷”受害者已达千人。

事实上,自2018年以来,长租公寓平台频频“爆雷”。据天眼查统计,全国目前已经注销或吊销的长租公寓相关企业约有170家,占相关企业总量的15%。

从已“爆雷”的情况来看,除部分品牌公寓因为经营不善或盲目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外,很多长租公寓平台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卷钱跑路,诈骗手法如出一辙。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兴峰律师认为,业务员及中介机构是不少长租公寓诈骗的关键环节,警方应将其作为整个诈骗的关键环节“一查到底”,施以重罚,追究中介机构及业务员责任,以儆效尤。

孚义恶意跑路受害者众多,纷纷在网上发起请愿书 新华每日电讯 图

诈骗手段为何总能“不断复制粘贴”

长租公寓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爆雷”后往往出现“谁都能管,但谁都不想管”的情况,给房东和租客留下“一地鸡毛”,更让相关中介机构、长租公寓平台和“助纣为虐”的经纪人逍遥法外,将诈骗行为不断“复制粘贴”。

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经侦大队了解到,去年9月底跑路的孚义公司“爆雷”事件至今仍未立案。辖地派出所则认为是“合同纠纷,建议走司法程序。”

在西安、深圳、北京、成都等大城市,近期也出现长租公寓恶意圈钱跑路后,部分监管部门以无法可依、租赁纠纷需自行协商、难以界定企业恶意经营行为等理由,漠视房东和租客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

2020年10月,总部位于西安的长租公寓运营商“城城找房”恶意“爆雷”卷钱跑路,部分受骗房东、房客向多方投诉后,问题至今仍得不到解决。

2019年长租公寓企业“左旗”跑路后,数百受骗房东和租客遍访公安、住建等多个部门,但“派出所建议去法院诉讼”“住建部门建议去经侦报案”,消协称“缺乏对于房屋租赁的管辖权”……兜兜转转,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记者发现,诈骗者跑路,“为虎作伥”者几无违法成本,而全社会要为骗局“埋单”的悲剧重复上演,以至于让行业“小恶”变成社会大患。

北京湘楚朝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景晖认为,纵观近年来的“爆雷”案件,肇事者只要卷钱跑路逃之夭夭,高管最多承担民事责任,如被限制高消费等。“违法成本低、收益巨大,这会让更多不良企业来钻漏洞、念歪经。”

微领地社区首席执行官周君强等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应加强事前和事后监管,对始作俑者和“为虎作伥”者施以重罚、以儆效尤,解决大城市租房痛点。

丁兴峰认为,司法机关宜严厉执法,不能将住房租赁的诈骗行为弱化为民事纠纷违约,而应提高住房租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在行业内形成有力威慑,切实保障人民权益。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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