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饿了么状告“李鬼”饿了吗 知名餐企为何频遭“傍大腿”?
经济日报 2021-01-06 11:40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点餐时选饿了么还是饿了吗?”据媒体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饿了吗”)侵权“饿了么”,并赔偿1万元 合理费用。

饿了么遭遇“李鬼”

饿了么品牌运营商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称,该公司于2008年创立“饿了么”本地生活平台,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

饿了么方面表示,饿了吗公司将与“饿了么”商标高度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他们的企业名称已经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法院认为,本次案件中的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悉,上述判决于2020年5月29日宣判。9月8日,饿了吗公司改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1月19日又改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天眼查APP显示,饿了吗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其行业属于商务服务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销售工艺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法院查询发现,饿了吗法定代表人单某某担任100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部分公司企业名称中包含诸如“花旗”“渣打”“阿里云”等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

大厂商标屡被傍大腿

除了“么与吗”的一字之差,近年来各类傍名牌、蹭热度的商标维权事件在餐饮业屡见不鲜。前有海底捞状告河底捞被判败诉,后有今日油条“反向操作”蹭热度今日头条。

2020年8月,海底捞起诉了一家名为“河底捞”的餐馆,海底捞的理由是,河底捞和海底捞两个商标非常形似,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等。

被告河底捞餐馆辩称:“河底捞”的标识与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海底捞”的商标不属于近似商标。在本案里面,我们认为河与海读音不同,字形更是不同。两者对于提供的菜品系列以及提供服务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

针对“海底捞”状告“河底捞”商标侵权一案,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但据媒体报道,虽然赢了官司,“河底捞”湘菜馆因不想惹麻烦改名为“河底鲜”,而海底捞则在此之后密集注册了263个商标,包括“池底捞”、“渠底捞”、“清底捞””、“淮底捞”、“海底姥”等。

2020年9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该案原告为今日头条的母公司字节跳动,被告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月15日,#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冲上微博热搜,阅读量超过1亿次。

自2009年起,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亿百度公司”)陆续在全国各地开设大量“百度烤肉”门店及加盟店。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公司”)遂向“百度烤肉”的经营者亿百度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孙某,以及“百度烤肉”加盟店深圳市名家百度烤肉店(“名家烤肉店”)及其投资人宋某提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之诉,最终一审深圳中院、二审广东高院均认定四被告侵害了百度公司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50万元。

近日,百度起诉“百度烤肉”商标侵权案有了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一审被告、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璐明的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亿百度公司在招牌、菜单及经营场所装潢、网站宣传页面或交易文书上使用了“百度”“百度烤肉”“百度一口牛”“百度秘制肉”“百度加盟、百度精华”等标识,目的均是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被诉标识与“百度”这一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不正当地利用“百度”这一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

被碰瓷的背后有何隐秘?

对于商标乱象,AI财经社公号撰文指出,大厂屡屡被碰瓷的背后,更多是利益驱动。一方面,不管是河底捞、百度烤肉,抑或是今日油条,很容易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大公司的延伸产品,而且也更有噱头,吸引眼球,方便为产品引流。

另一方面,商标注册的低门槛和成本低廉。商标存在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区分,即注册商标不是为了使用,而是为了防御,不让别人使用,扩大商标防御的地盘。

有业内人士评论称:“今日油条和百度烤肉非常类似,商标主体蹭名牌的意图非常明显。商标局可以在收到商标申请时,可以设置相关检索等技术手段,排除明显的搭便车行为。此外,如果申请人在之前申请的商标就存在这类傍名牌行为,商标审核机构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等,驳回其申请,如此来有效避免这类‘浑水摸鱼’现象。”

有餐饮业内人士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玩票”性质的傍名牌和蹭热度的行为,不应该被过分报道和解读,真正的餐饮从业者应该更多的专注产品和服务,打造有差异化的产品,而不是模仿。该人士认为,“噱头只能在特定时间内吸引眼球,但是餐饮最终还是看产品”。

红餐网创始人陈洪波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蹭热度、傍大牌的行为在餐饮行业确属常见。不过这也反映了很多餐饮老板缺乏相关的商标法律方面的意识,也导致餐饮行业出现很多山寨、模仿抄袭风不断。他希望餐饮经营者能不断加强法律相关的知识,增强原创方面的保护意识以及能力。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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