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中书协原副主席编“关系网”、拉“老虎”入会,自己坐地收钱
北京头条观海解局 2020-11-30 19:11

11月30日,据山东省高院消息,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案一审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赵长青利用职务之便敛财13年,受贿超两千万。

观海解局注意到,赵长青曾拉内蒙古“老虎”云光中入会。

曾被实名举报收受“买路财”

赵长青,1953年7月生,辽宁义县人,研究生学历。

据媒体此前报道,赵长青小时候就喜欢写字,“老师总拿我的字给同学们做示范”,他说,那时候不懂什么书法艺术,父亲告诉他字是一个人的脸面。赵长青中学毕业后参军,成为一名文艺兵。赵长青说“写写画画的任务大多交给我”。复员后,赵长青调到黑龙江工作,历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

2002年,赵长青任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2005年,赵长青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主持中国书法家协会日常工作。当时,赵长青还曾作诗《赴中国书法家协会报到感怀》:平素躬耕源自强,积德养心祈安康。忽降重任诚惶恐,昆仑肝胆士敢当。孩提临书练功课,哪知中年起墨香。风雨来时暖阳照,襟怀道义化吉祥。赵长青担任该职9年,于2014年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2015年,赵长青任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2018年6月退休。

观海解局注意到,早在2015年,就有人公开举报赵长青把自己包装成一流书法家“卖字敛财”;趁书法工作者加入书法家协会的机会,大肆收受“买路”敛财;甚至,举办书法展览、评选书法之乡也成为他的敛财渠道。

2019年10月,赵长青落马。

“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

今年6月,赵长青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管辖,由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8月,一审开庭。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当选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2名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6万元。

赵长青受贿案的相关细节也得以披露,此前举报传闻被一一做实。

2007年,时任黑龙江省某市人事局干部郭某某违规获取二级美术师资格。2011年,赵长青在明知郭某某职称系虚假的情况下,仍违规同意将其调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事后,郭某某为表示感谢,在赵长青过生日和其母亲丧事期间送给赵长青礼金11万元。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赵长青处心积虑地发展一些行政部门、行政管理领域有地位、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入会,编织“关系网”,当中间人,通过这些领导干部为自己的企业老板朋友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自己坐地收钱。

此外,赵长青卖字敛财一事也被证实。

2012年至2014年,山西老板李某为他人请托办事,到赵长青办公室奉上大额现金。对此,赵长青先是“义正辞严”予以拒绝,而后暗示对方可以购买其个人书法作品,以此掩耳盗铃将几十万元贿金揣入腰包。

赵长青

赵长青对此事十分得意,还专门总结了一套顺口溜:“当官的收钱,不是贪污就是受贿;我收钱是稿费,既不犯法又不犯罪,顶多交点税。我收钱,不用躲,不用藏,直接存银行;不怕警车叫,照样睡好觉。”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经过权威机构鉴定,赵长青的书法作品并不具备书法价值。

中国书法家协会“清理门户”

赵长青此前所在的中国书法家协会本月发布的一则公告曾引发关注:11月12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开除云光中、郭志鸿协会会籍。

云光中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今年11月初因受贿罪一审被判14年,法院查明其收受财物合计超9400万。

郭志鸿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秘书、《中国书法》杂志社常务副社长、书法出版社副社长。

今年6月,郭志鸿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上述二人皆为赵长青关系网中人。云光中入会是赵长青批准的,郭志鸿曾是赵长青的秘书。

据中国书法家协会官网显示,2007年8月初,中国书法家协会首期读书班在内蒙古满洲里市举办,时任满洲里市委书记云光中出席仪式并讲话。而就在同年云光中成为中国书法家协会新增会员。多位内蒙古媒体界、法律界资深人士表示,未听说云光中擅长书法。

至于郭志鸿,有知情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郭志鸿是赵长青从外面带过来的秘书,“郭志鸿书法水平是有的,但说多高造诣不见得,很多人也可以达到。”

资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潇湘晨报 中国新闻周刊等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刘艺龙
编辑/马晓晴
校对/项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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