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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现场丨派出所保安为卖淫团伙通风报信 徇私枉法被判一年十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23 15:04
北京某派出所保安为5000块钱上演“无间道”,向组织卖淫者通风报信,帮其逃避检查,却不料败露。
11月2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审判信息网获悉,今年29岁的派出所保安李某,因徇私枉法,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检方指控,李某今年29岁,系北京某公司保安,以聘用制被外派到某派出所从事保安工作。2018年3月至11月间,李某协助该派出所民警摸排辖区内卖淫嫖娼、组织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并协助民警进行抓捕。
李某通过无业男子徐某介绍,认识了组织卖淫犯罪分子于某,后李某与徐某共同收受于某给予的5000元,并在协助民警打击卖淫嫖娼、组织卖淫违法犯罪活动中,对于某进行包庇,通风报信,从而协助于某组织卖淫,逃脱公安机关查获。
2018年11月22日,李某及徐某被警方抓获。
李某及徐某辩护人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希望法庭念在李某有坦白悔罪表现,系初犯、偶犯,犯罪主观恶性程度较轻且犯罪情节轻微,从轻量刑。
北京昌平法院认为,李某、徐某协助他人实施组织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徐某到案后拒不承认其居中介绍李某、于某认识,且拒不承认收受于某钱款并通风报信的事实,故不宜认定其如实供述全部罪行。
最终,法院以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李某、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各处罚金一万元,并没收二人违法所得5000元。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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