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壹现场丨“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出狱 实际服刑4年7个月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19 13:13

11月19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曾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获减刑,现已提前出狱回家。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得的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受到表扬奖励6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于欢《释放证明书》显示,其实际执行刑期4年7个月,减刑4个月26天,于11月18日刑满释放。

于欢代理律师殷清利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近半年来,于欢的家人多次关注于欢准备减刑的消息。“前几天监狱部门给于欢的母亲打电话,说让准备给于欢送衣服。当时我就在想,可能减刑要下来了。” 

殷清利表示,今天上午自己在另一起案件开庭间隙,得知于欢出狱的信息,激动万分。其从2017年担任于欢案的辩护律师,团队先后参与于欢故意伤害案、吴学占涉黑案、于欢家人非吸案、于欢被诉案四季的辩护、代理工作。

这四年来,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逐步激活。2020年9月3日,两高一部发布《正当防卫指导意见》,于欢案获得包括改革开放40周年和建国70周年大要案的殊荣,并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当防卫领域的唯一一个指导性案例。

殷清利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之前于欢母亲、姐姐先后出狱,2021年6月于欢父亲也将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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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青报之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及其儿子于欢被催债队伍骚扰,催债者辱骂、侮辱于欢母亲苏银霞,于欢目睹其母受辱后使用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受伤,之后,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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