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男子新买的房被邻居装修了 售楼部曾带人撬锁进门看房
华商报 2020-10-24 17:45

“咦?我的房子怎么被人装修了?什么时候的事儿?”2019年年底,汉阴县村民陈强(化名)发现自己买的毛坯房竟然莫名被邻居装修了。

常年与哥哥生活在一起,有了老婆、娃之后房子更显拥挤,汉阴县双乳镇江河村村民陈强打算买套房带着老婆孩子出去住,经村长李明余介绍,2016年12月1日陈强向银行贷款了10万元在汉阴县三同社区买了某栋101的120平米的房子,为了尽快还债,买完房陈强便去东莞务工,希望尽快还完贷款,此后,每年他都会回到汉阴县看一看自己的新房。

买了新房按说是一件开心的事,但是陈强慢慢开始有点不满意了,10月23日,陈强对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说:“2018年2月11日,我从东莞回到汉阴,想去看看自己的新房,发现钥匙打不开门,询问后得知是施工方撬锁进去加装防火窗,完了之后换了锁,于是我便领到一把新钥匙,到了2019年8月19日,我再次打不开新房,被告知售楼部带邻居来我们屋看房,锁又被撬了一次,这次还是领到一把新钥匙,这些我都没计较,后来2019年12月23日,我再来看房子的时候,发现我的锁又打不开了,而且房子还被邻居装修了,这也太离谱了。”

本该住隔壁102室的小张,装错了房子,带着父亲住进了陈强的101室。小张介绍:我们社区没有楼栋号、没有门牌号,2019年8月份我从售楼部领钥匙,对方给了我101室的钥匙,因为没有门牌号我只能拿钥匙找房间,所以住进了这间房,同年9月份我开始装修,人工费加上材料费一共花费了约2万6千元。

虽然101室与102室面积相同、户型相同,但是陈强依然不愿意用“换房子”这样潦草的方式解决问题,他说:“我非常不理解售楼部与施工方工作人员随意撬锁进我房子的行为,我觉得正因为他们频繁撬锁导致最终邻居装修错房屋,而且居住在这样的小区人身与财产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所以现在我准备走法律程序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对方返还我10万元购房款。”

汉阴县双乳镇三同示范小区施工方负责人邹建华称:“我当时只是暂时负责售房,据我了解,是小张私自撬锁去装修的101室,跟我们施工方及售楼部无任何关系,因为该项目成本较低,房价也低,所以没有安装楼栋号和门牌号,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认为应该是陈强与小张自行协调解决,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同时,邹建华还提供一段录音,录音中小张父亲称:钥匙打不开101室门,我们换了锁芯。双乳镇江河村村长李明余说:“我们曾与法院、镇政府等单位出面为其调解过两次,提出让两人互换房屋,再由小张给陈强赔偿1万元,但是双方都没有同意,所以调解失败。”

律师说法:原房主应退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邻居虽然装错了房,但所付出的装修费用对于陈先生来说,应当视为不当得利。如果双方未能达成换房协商,邻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装修费。由于邻居自身也存在过失,因此要根据法院组织的评估确定最终返还款。如果邻居能证明是当初销售人员介绍错房源导致装错房,可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编辑/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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