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4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在抽检的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等13类食品877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芹菜、馒头、牛肉、河鲈鱼等被发现不合格。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1.标称北京好丽宇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用玉米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蜀爷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老醋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余生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路通丰盛菜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周连英经营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大厂回族自治(县)明新肉类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瀛顺斋清真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肉,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大厂回族自治(县)明新肉类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大厂回族自治(县)明新肉类有限公司产品。
6.北京华联精品超市有限公司顺义吉祥庄店经营的河鲈鱼(鲜),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隐上怀石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溪里王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北京岳守军蔬菜店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北京黄家码头商贸中心经营的大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1.北京出海打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草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2.标称麦乡天地(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无水鸡蛋糕,丙二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