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给丹凤县全县的中小学生配送营养餐的。因县政府一直拖欠配送费,导致整个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现在只能靠借款抵押艰难支撑。”
日前,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阳联系上红星新闻记者,称自己被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政府拖欠了一千多万元的项目费用,多次讨要无果。
据吴某阳介绍,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参与到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为全县所有实施该计划的学校配送相关食材。但配送至今,县政府仅支付过一次126.06508万元的配送费,还剩一千多万元的配送费迟迟未结。
“因为怕影响到学生,一直在借钱维系,但已经快坚持不下去了。”吴某阳如是告诉红星新闻。
9月18日,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局长方传亮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县政府并非一分钱也不给吴某阳,而是目前县里财政比较困难,正在沟通一些存在的问题。“政府不是说不给,而是这里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沟通解决。”
目前,有关剩下的配送费拨付事宜,方传亮表示,正在沟通协商当中,“怎么给、给多少,这个还需要沟通处理。”
成功竞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配送费定为0.8元/生/天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我国于2011年开始实行一项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问题的健康计划。2012年,陕西省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于2014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2016年6月8日,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政府召开该年第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在该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由县营养配送中心监管,准入企业负责运营,对粮油、蔬菜和肉类全部实行统一配送。
通过公开招标,吴某阳所负责的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在与西安超群粮油贸易有限公司、陕西福润德商贸有限公司竞争下,于2016年7月29日成功中标
“当时是在陕西省政务大厅竞标的,丹凤县科教局和财务局的相关领导也都在场。”吴某阳回忆道,竞标后的第二天他就收到了成交通知书,并明确了相关的成交内容。
在一份由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成交通知书(NO:SCZC2016-成函-1069/1)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2016年7月29日,在丹凤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招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中,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该项目的成交单位。成交情况包括米(157元/袋)、面(96元/袋)、油(154元/桶)、其他费用食材优惠比例(4.5%)和配送费(0.8元/生*天)
另据吴某阳提供的《丹凤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配送责任合同》显示,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向丹凤县全县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配送相关食材,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
合同规定,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按国家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科教体局每月按比例据实拨付,超出部分食材款由陕西弘安食品有限公司定期与学校据实结算。配送费用原则按招标文件通过政府研究后执行。
为全县中小学生配送5年营养餐
期间仅收到一笔配送费
吴某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17年9月,按照丹凤县发改局“纳规入统”要求,其公司在丹凤县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专门为该县中小学生进行营养餐配送。
“全县有超76所学校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我们连续5年为这些学校进行配送,从没间断过,也从没出过安全问题。”吴某阳说,在他们的努力下,丹凤县还曾在全国2019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校餐”评比中得到综合评比第一名,获得2019年度全国“阳光校餐示范县”称号。
在一份由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抄送给丹凤县人民政府的《关于申请拨付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配送费用的报告》文件上,红星新闻记者看到,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系该县招标引进的合作企业,在相关要求下,变更企业名称为“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被该县政府列入“纳规入统”企业。
该文件称,“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6年开始为全县中小学进行食材配送,三年来为该县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促使该县先后获得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阳光校餐管理示范县’荣誉称号,并被商洛市教育局、省教育厅表彰为‘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示范县’”。
此外,该文件还表示,因丹凤县人民政府在2016年第12次常务会议上确定关于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配送费和县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基础设施设备改造费用问题,借鉴镇安模式,参照其他县区,由县财政局审核后予以保障。但直至2020年1月5日,应支付给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费用始终没有兑付到位。
对于文件上陈列的具体金额明细(丹凤县图安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秋季至2019年秋季7个学期配送费共计955.81232万元,已拨付企业126.06508万元,还应拨付配送费829.74724万元),该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局长方传亮、后勤中心主任储德鑫均手写签字表示情况属实。
称被欠千万配送费后不敢停工
称靠抵押借款坚持配送
“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这块是按期结算的,但配送费却只给了一次。”吴某阳告诉红星新闻称,配送至今,他仅在2017年12月收到过县政府拨付的一次配送费,共计126.06508万元,此后便再未收到过,“今年一月的时候差829.74724万元,现在半年多过去了,差不多有一千多万的欠款了。”
据吴某阳回忆,他曾向丹凤县人民政府催收过配送费,但由于当时县领导更换,许多此前开展的事宜新任领导都不了解。“我们就没再催了,毕竟合同什么的都在这里,总不能不认吧,”吴某阳说,他们一等再等后,始终没能等到费用结算,而约定的配送又不能停止,只能从公司的其他项目中“想办法”。
“除了丹凤县,我们还给陕西的其他县进行营养餐配送。在不影响丹凤县这边运作的情况下,部分地方的厂房我都进行了抵押。”吴某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除此之外,他还向食材的供应商、送餐的工人打欠条,“想尽了一切办法,保证学生的营养改善不被影响”。
同时,吴某阳还表示,自己也曾在公司运作困难的情况下,去丹凤县人民政府“讨薪”,“每次都是答应说‘给,肯定会给的’,但就是不拨款。”无奈之下,吴某阳不得不去商洛市、陕西省相关部门进行反应。
“都是说要调查,让我等消息,但我实在等不起了。”吴某阳说道。
9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丹凤县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有关县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支出情况等,均由该县科教局负责,“我们这边只要收到签字的批示通知,就会打款,但具体操作事宜都是那边在负责。”而关于吴某阳所述情况,对方表示“不清楚”,让咨询县科教局。
“政府不是说不给,而是这里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沟通解决。”9月18日,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局长方传亮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应称,县政府并非一分钱也不给吴某阳,而是目前县里财政比较困难,正在沟通一些存在的问题,“当时合同里也没有很明确说得给他这么多钱,加上我们了解到其他与其合作的县里,虽然也给钱,但并没有给他们提供场地这些,我们丹凤县都是无偿提供(场地等)的。”
此外,方传亮表示,之所以在2017年给过一次配送费,也是有一定原因的,“当时他们刚启动这个项目,投入了一部分在各个学校里,政府是出于支持企业才给了这次钱。”目前,有关剩下的配送费拨付事宜,则正在沟通协商当中,“怎么给、给多少,这个还需要沟通处理。”
编辑/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