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0年8月21日《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以下简称《核心区控规》)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首都规划体系的“四梁八柱”已初步形成,首都规划建设从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创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首善之区
第一章落实城市战略定位,明确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布局。规划着眼于新时代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北京发展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要求,精心描绘首都功能核心区总体发展蓝图。
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的战略定位
首都功能核心区是北京城市空间结构中的“一核”,未来要将这“一核”建设成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提出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和人居环境一流的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发展目标
努力把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成为纲维有序、运行高效的国家中枢,古今辉映、礼乐交融的千年古都,舒朗庄重、蓝绿环抱的文化名城,功能融合、内外联动的宜居城区,和谐宁静、雅韵东方的人居画卷。
进一步明确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规模与结构
规划严格落实“双控四降”,让首都功能核心区逐步“静”下来,创造一流人居环境。通过严控增量和疏解存量相结合,向外疏解腾退和内部功能重组双向发力,严格控制建设总量与人口规模,优化用地结构与人口结构,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到2035年首都功能核心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70万人左右(到2050年控制在155万人左右),地上建筑规模控制在1.19亿平方米左右,到2050年稳定在1.1亿平方米左右。
在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方面,通过适度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事务用地比重、大幅提高公共空间规模和服务能力,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到2035年,公共服务设施及公共事务用地占规划区域总面积的比重由现状11.1%提高到12.3%,公共空间面积占比由现状34.3%提高到38.4%。
明确“两轴、一城、一环”的城市空间结构
以“两轴、一城、一环”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骨架,加强空间秩序管控与特色风貌塑造,延续古都历史格局,推动老城内外和谐发展,融汇历史人文景观和现代城市风貌,塑造平缓开阔、壮美有序、古今交融、庄重大气的城市形象。
两轴即长安街和中轴线,一城即北京老城,一环即沿二环路的文化景观环线。
营造优良的中央政务环境
第二章提高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水平,打造优良的政务环境。首都功能核心区是政治中心的核心空间载体,中央政务功能的运行直接关系到“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问题。规划提出中央政务功能的布局要与迈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设大国首都目标相适应,形成政务活动运行高效、安全万无一失、环境优美和谐、配套优质完善、形象庄重典雅的中央政务环境。
优化中央政务功能布局,保障中央政务功能高效运行
以长安街为依托,优化中央政务功能布局,高水平服务保障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和重大国事外交活动举办。强化长安街沿线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功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现大国首都形象。
建设优良的中央政务环境,形成优质完善的政务配套设施
深入贯彻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通过加强老城整体保护、中轴线申遗,为中央政务活动提供彰显文化自信、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的空间场所,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提升中央政务功能及其环境品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城市设计,塑造舒朗庄重的中央政务空间形象。通过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城市环境,塑造优美和谐的政务环境。通过加强城市服务保障,形成优质完善的政务配套服务系统。
建设弘扬中华文明的典范地区
第三章彰显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相互交融、历史文脉与时代风尚交相辉映的独特魅力,塑造大国首都形象。北京老城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伟大见证,是北京建设世界文化名城、全国文化中心最重要的载体和根基。规划明确提出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手段实施老城整体保护,并着力增强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活力与魅力。
历史格局的保护是实现老城整体保护的关键
两轴统领、四重城廓、六海八水、九坛八庙、棋盘路网是老城空间格局的重要特征,是奠定老城空间地位的重要载体,规划将加强格局保护作为老城整体保护最重要的任务。提出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结合城址遗存保护、历史水系恢复、绿化空间建设,将历史文化融入城市景观,进一步强化老城空间的整体性。
保护对象的应保尽保是实现老城整体保护的基础
规划围绕老城核心价值,深入解读“应保尽保”的保护要求,在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九个方面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基础上,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文化遗产特色,将传统胡同、历史街巷、传统地名、历史名园、革命史迹、老字号等纳入首都功能核心区保护对象。逐步扩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以更加深入的价值挖掘、更加广阔的保护视野,让老城保护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做好历史文化资源展示利用是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
规划强调历史文化资源在妥善保护的前提下,要着重加强展示利用。提出应结合内环路打造、道路林荫化改造、文化探访路建设,加强首都功能核心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整合,有序串接现代文化设施与文化空间,大力推进非遗传承和老字号复兴,让历史文化活起来。要持续推进文物、历史建筑腾退保护,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保,向社会开放,让保护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强化古都风韵是实施建筑、街巷风貌管控的核心目标
规划提出要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内实施严格的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及街巷风貌管控,让老城不再长高、胡同不再拓宽,要以高水平城市设计强化老城历史格局与传统风貌,加强景观视廊保护与营造,持续推动街区保护更新和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整治提升,让古都风韵成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风貌基调。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尺度亲切、实用有趣的公共空间,构建散发古风古韵、融入现代生活的公共空间体系。
建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
第四章围绕民生“七有”“五性”,推动精治共治法治,建设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规划提出统筹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谐宜人的居住环境、绿色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安全可靠的基础支撑体系和智慧精细的城市管理体系。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更加强调服务品质的提升
规划提出应以存量挖潜、时空多元共享的方式,探索有限空间内高品质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均等化、人性化供给,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在保障公众对教育、健康、养老基本需求的同时,满足文化、体育、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绿色空间的多元需求。
居住环境方面更加强调更新改善的可持续性
规划提出要重点研究平房区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机制与路径,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老街坊、老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环境优美、整洁有序、设施完备、邻里和谐的美丽家园。对于平房区,鼓励居民采用自愿登记方式改善居住条件,并不断完善“共生院”模式,引导功能有机更替、居民和谐共处,让老胡同的居民过上现代生活。对于老旧小区,提出以菜单式整治分类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推进服务设施补短板与适老化改造,提升住宅品质与环境质量。
交通出行方面更加强调健步悦骑
规划提出要提高首都功能核心区绿色出行比例,到2035年绿色出行比例由现状73%提高到85%以上,到205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90%。通过街道空间整体设计,加大步行、自行车路权保障,提高沿街绿荫覆盖,加强停车治理调控,综合改善慢行体验,多措并举引导绿色出行,建设健步悦骑城区。
城市安全方面更加强调应急能力提升
规划提出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深化灾害风险评估与风险区划,划分防灾分区及防灾生活圈,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疫情防控方面更加关注基层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规划提出要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结合街道社区范围以及防灾生活圈划定卫生分区,分类分区施策,提升基层卫生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医疗救治力量配备和能力建设,并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纳入183个街区的社区治理体系。
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
第五章保障规划有序有效实施,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创新规划编制和管控体系,加强政策集成与创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和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确保高质量实施核心区控规。
转变规划实施理念
规划提出以时间换空间理念,疏解整治与优化提升并举,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实施核心区功能重组。以减量提质为目标,将人口、建设规模双控与首都功能保障、老城整体保护、宜居城市建设相结合,不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
创新控规编制体系
规划依托首都功能核心区32个街道划分183个街区,明确政务、文化、居住、产业四种功能类型。按照历史保护、保留提升和更新改造三种方式,明确建筑使用功能、利用方式和更新周期,注重留白增绿,塑造宜人的街区公共空间,分层次、分类型有序推进街区高质量保护更新。
建立健全了街区保护更新实施机制
规划提出建立区级统筹、街道主体、部门协作、专业力量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街区保护更新实施机制,形成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工作导向,实现责权统一、上下联动,切实发挥街道在城市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创新规划管理评估体系
建立街区、地块、建筑综合体检评估机制,重点对核心区控规指标体系中的39项核心指标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动态维护和近期行动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实现对规划实施工作的及时反馈和完善。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规划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大幅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加强政策集成与创新
结合首都功能核心区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特点,在房屋土地管理制度、财政金融等方面加强政策集成与创新,健全街区保护更新政策机制,并不断完善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实现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强化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落实规划属地实施主体责任,建立规划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健全规划实施监管制度,加强对规划全过程、全方位实时指导与监督。通过实施阳光规划,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让行政机关和有关主体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