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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ws|男孩踹倒猥亵女友男子被刑拘 家属:踢人是情急之下防对方逃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25 10:33

近日,湖南永州高考生胡浩(化名)因17岁女友在商场被中年男子猥亵追赶对方致其受伤一事备受关注。此事发生于6月1日,当天涉事几方在民警调解下一度和解。但事后猥亵男子雷某受伤住院,8月21日,胡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8月25日,冷水滩警方通报称,男子猥亵他人属实,因其在治疗期间,未采取强制措施。而事发当天,雷某逃跑时,胡浩追到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致其倒地受伤。经司法鉴定:雷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

被猥亵的女孩杨艳(化名)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当时是在查监控确认对方有猥亵的行为后才报警的,但对方要逃跑,其男友追上去,原本是要用手阻拦,但手此前受伤了,情急之下踹了对方一脚致其摔倒在地。胡浩的父亲胡师君也表示,孩子的行为是为制止涉嫌猥亵的嫌疑人逃跑,他认为孩子的行为有见义勇为的性质,当时踢对方也是情急之下做出的举动,是为了制止逃跑,并不是想伤害对方,也没想到他会因此受伤。“胡浩本身就不是会惹事的孩子,这件事发生后,孩子心理压力很大,无法静心备战高考,每次见到我都问我他的这个事怎么样,后来高考没考好,现在被刑拘了,我担心他心里承受不了,这几天我也是吃不下睡不着。”

被猥亵女孩讲述当天事发经过:报警后对方要逃跑 男友追赶过程中踢倒对方

6月1日,在商场逛街时,17岁女孩杨艳疑遭中年男子袭胸,怀疑对方故意猥亵。她查看监控后报警,在等民警时,涉事男子突然逃跑,与杨艳同行的男友胡浩随即追上前,追赶过程中还踢了对方一脚致其摔倒。事隔两个多月,胡浩的父亲胡师君突然收到一纸拘留通知书称,胡浩因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于8月21日19时被刑事拘留。

8月24日,杨艳向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讲述了事发过程。她说,6月1日下午5点半,她和胡浩到湖南永州冷水滩的步步高商场逛街时被一名中年男子突然用手肘撞了胸部。“当时被撞得很疼,我看了那名男子一眼,我以为他是不小心的,但他也看我却没道歉,我就感觉比较奇怪。而且他还说是我撞了他,我当时特别气愤和委屈,就哭了,商场保安过来说可以帮忙查监控。”

杨艳称,他们查监控发现,就在她被撞之前,该男子也用手臂撞了另一名女子的胸部。据监控视频显示,6月1日18时36分16秒,一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进商场时,手臂撞上一名和同伴一起走的女子,女子的肩膀往后闪了一下,黑衣男子进门时还回头看了一眼。18时36分35秒,杨艳和胡浩从一家店里走出来,黑衣男子刚好走过店门口时突然站定,后改变路线走进店里,手撞到了杨艳的胸部,杨艳随即停步回头看男子。

杨艳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查了监控她才确定,对方确实撞了他的胸部,很可能是故意猥亵,于是她决定报警。“那个男子听到我报警,就慌张了,在等民警过来时,胡浩就守在监控室门口不让他逃跑。随后,他出去吐口水,就开门跑出去了。胡浩最早反应过来追出去,因为他的手今年5月份受过伤,在追的过程中,为制止男子逃跑,他追到停车场那边踹了男子一脚,男子就摔倒了。他爬起来还要跑,我们就摁住他等民警过来。”

杨艳称,当时,男子似乎有点耍赖,“他在地上就说这里痛、那里痛,民警就把他拽上警车,到了派出所他也不走,也是被民警拖下来的”。杨艳说,到了派出所,男子一开始还跟民警说是路太窄,不小心碰到她的。“当时,民警就问我还疼不疼,我感觉还是疼,就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检查结果无大碍。当时都已经晚上9点左右了,民警就让我和胡浩先回家。”

猥亵男子和解后受伤住院向家属索赔20万  家属:最多承担5万医疗费

杨艳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事发当晚11点多,她又接到派出所电话,“说男子承认是猥亵,承认有撞我胸部这个行为,愿意和解、道歉,我们又赶到了派出所”。

杨艳称,当晚在派出所,男子和她、胡浩在民警的调解下和解,签了和解书,男子赔了她300元的检查费和路费。“当时也很晚了,我感觉男子精神好像不太好,毕竟50多岁了。和解书我看了一下,确认是猥亵,民警也让男子道歉了,我接受了,就约定如果以后我胸部有什么问题或者他的身体有什么问题,都互不追究责任。我们三人都在和解书上签了字,包括胡浩,当时我们就想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也没想到后来还会有这些事,但到目前为止警方都没给我和解书。”

杨艳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又接到派出所的电话,称此前撞她胸部的男子雷某受伤住院,试图自杀,让去医院看他。得知雷某受伤后,杨艳才想起来要拷贝男子被追逐摔倒及被警方带走的监控录像,但再次找商场调监控时,才发现监控已被覆盖找不到了。

6月6日,因为胸部和颈椎不舒服,她又去医院做了个检查,检查结果是没问题。做完检查,杨艳还去看了受伤男子,也将自己的检查情况告知对方,当时,胡浩及其家长也在场。“雷某当时是臀部那一块粉碎性骨折,需要做手术。他没有妻子孩子,家里人也没钱,要求胡浩家交3万元的医疗费。为了不耽误他做手术,胡浩的爸妈先垫付了1万元的手术费。结果该男子一开口就要胡浩家赔偿20万元的医疗费、手术费和后续的营养费等,胡浩爸妈没同意。对方说不赔偿的话,就让胡浩坐牢。”

对此,胡浩的父亲胡师君表示,其家里也不富裕,妻子处于半下岗状态,除了胡浩,还有个9岁的女儿,养活一家子的重担都在他身上。对于受伤男子雷某的索赔,他觉得不合理,“雷某7月初已经出院,医疗费总共花了5万元左右,我们最多只能帮他付这5万的医疗费,至于他提出的后续营养费、误工费等,我们无法接受。”

至于此前的和解书,胡师君也称没见过。“后来我去派出所要求给我一份也没拿到,对于和解的事,民警解释说,当时和解的时候,是在治安行政案件的基础上,但后来案子变成刑事案件了,就不能通过和解解决了。这个我也不太能理解,之前民警帮我们调解,对方提出索赔20万的无理要求,我们拒绝了,难道我们满足他的要求,案子才不会变成刑事案件吗?”

实行猥亵行为的雷某

警方:男子猥亵女孩属实 男孩踢了对方三次前两次未踢中  

胡浩的遭遇在网上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认为,雷某先有猥亵行为、逃跑行为,在追赶中其被踹倒受伤,对胡浩的处罚应该考虑前因后果适当减轻对其处罚。

8月25日,永州冷水滩警方通报,8月21日,冷水滩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对胡浩(男,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经查:6月1日18时36分,在冷水滩区某商场内,雷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杨艳(女,2002年9月17日出生)胸部,杨艳的同行男友胡浩因此与雷某发生争执。后双方来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雷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浩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致其倒地受伤。

经司法鉴定:雷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针对雷某猥亵他人的行为,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永州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对于警方通报中提到的胡浩对雷某踢了三次,前两次未踢中的情况,杨艳称,在追赶中,胡浩就踢了雷某一次,导致他摔倒才停下来的。“而且胡浩原本是要用手阻拦,但手此前受伤了,情急之下踹了对方一脚致其摔倒在地,阻止他逃跑。”

男孩家属:孩子不是惹事的人 踢人是情急之下为制止嫌疑人逃跑

17岁的杨艳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的学生,18岁的胡浩是永州综合职业中专2017级的学生,两人均是今年参加高考。杨艳说,胡浩的家长与受伤男子关于赔偿事宜多次沟通未果,“这也影响到胡浩的高考,今年高考我们俩的发挥都没有平时好”。

对于胡浩的行为,其父亲胡师君表示,孩子的行为是为了制止涉嫌猥亵的嫌疑人逃跑,具有见义勇为的性质,当时踢对方也是情急之下做出的举动,是为了制止逃跑,并不是想伤害对方,也没想到他会因此受伤。

胡师君称,因这件事,胡浩不仅高考没考好,心里也留下了阴影,“志愿是填了,但现在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因为成绩很糟”。他说,平时他也经常教育胡浩安分守己,在外注意安全但不能惹事。“他其实平时也胆小,不是那种会在外面惹事的孩子,这件事发生后,他也没法静心准备高考,每次见我他都要问,‘爸,我的这个事情怎么样了’,我就安慰他说没事的,让他好好准备高考,但他心理压力一直很大。现在他被刑拘了,我们也还没见过他,我就担心他的心理健康问题,我这几天也吃不下睡不着,压力很大,他心里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对于胡浩目前的处境,杨艳很愧疚也很难过,这几天她总是在想,是不是如果当时她不站出来指控中年男子袭胸、猥亵,她的男友胡浩也不会因此高考受影响,如今还被刑拘。向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说到这里,她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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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倪家宁
校对/李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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