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了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于8月12日一审开庭审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以及通过赵长青案暴露出的书法界乱象。庭审过程披露的证据显示,现年67岁的赵长青在2006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书协会员、当选中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万余元。
书法,是汉字圈独特的审美艺术形式。古往今来,汉语所谓“文人骚客”,其通过各种方式已然固化在人们心中的潜在前提,就是书法上乘。在只有算盘、没有键盘的时代,一个人的字写得如何,有没有“两把刷子”,那是家教、修养、品性和秉赋的标志。即使在钢笔、圆珠笔取代了毛笔,甚至在无纸化办公已成为现实的当下,看看那些依然热络的书法班、一直热卖的硬笔字贴,就知道“字如其人”的观念在人们心中是多么的执著。
然而,书法既为艺术,其在现实世界所产生的主观审美效应,就不仅仅是审美旨趣相同或不同的结果,更是主流审美活动及其价值与其他影响主观判断的各种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如果这种主流审美价值为权力、甚或为某个官员所左右,复再为市场所加力,那么,扭曲的艺术及其对作用其上因素的反作用,其结果就如人们现在所看到的书法界乱象。
靠书法敛财,较早的报道可溯及时任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这个因贪腐钱财共计544万元而在2000年被执行死刑的副省长,一大爱好的就是到处挥毫泼墨收取“润笔费”。不过,现在看来,胡长清的案子,并没有震吓住后来以字敛财者,反倒像是为这些握有权力者开了窍、指了道。更加不堪的,就是后来的这些以字谋财者,甚至连“两把刷子”的“富家”本事也没有,赤裸裸地颠倒美丑、以权论字、字以权贵。
2016年,中国书法家协会曾开除了6名会员,暂停了12人的会籍,这18人中有16人为各级官员、国企负责人或其他有官方背景的人士,其中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河南省委原常委王有杰等6人因违法犯罪被判刑,12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调查。不过,作出如此“严肃处理”决定之时,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实际“当家人”,却正是赵长青。
从胡长清到赵长青,中国书法界何以浸墨至此,何以“墨迹”难干?如果权力可以决定艺术审美及其评价标准,那么,权力就可以决定艺术价值,进而可以决定艺术品的市场价值。这就是一些艺术家何以要通过歪门邪道进入与艺术审美及其价值无关的这会那会,从而成为权力索取对象的原因。
文/光明网评论员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