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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落马的书协副主席受审:向12人敛财超2400万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12 12:56
8月12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在德州市中院一审开庭。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书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王某某等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65246万元。
赵长青,男,1953年7月生,今年67岁,汉族,辽宁义县人,研究生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黑龙江团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
2002年11月,49岁的赵长青任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2005年12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2014年4月,他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2015年12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2018年6月退休。
201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联合发布消息,赵长青被查,他也是中国书法家协会近年来首个落马的副主席。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赵长青曾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在媒体笔下,他还是一位诗人、书法家。
赵长青自幼酷爱诗书,二十几岁即在省级、国家级报刊发表诗歌、歌词、散文、文艺评论多篇,分别有《望大陆》《五环之花》等四首歌词在《中华情》和2008北京奥运征歌评选活动中获奖。
在2015年,曾有人举报赵长青,称赵长青“把自己包装成一流书法家,堂而皇之地卖字敛财”“通过办各种书法展览和活动从中渔利敛财”等。
据悉,在庭审中,赵长青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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