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退还18名会员预付费4多万元,拖欠健身教练工资、补偿金等10万多元,7月21日,房山一健身房因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法官当场查封。据悉,因为器械数量较多、搬运及仓储成本较高,这次就地查封启用了电子封条。
去年6月,谢女士在上述健身公司办理了一张游泳健身年卡,支付金额1380元。
谢女士说,她月初办卡、月中旬就发现游泳馆关了,听其他会员说是因为装修整顿所以暂停使用,出于信任,谢女士又等了三个月,但游泳池馆旧未开放营业。
随后,谢女士找到健身公司要求退还预付费。公司承诺30个工作日内解决,但后来一拖再拖,又从9月拖到了10月,最后公司负责人干脆不回信息了。
去年11月,谢女士等18名会员将健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卡内余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健身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前退还谢女士等人的预付费。
经查,该健身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共有21起,涉及金额共14.67万元。其中18起涉及预付费服务合同纠纷,拖欠会员预付费600元至3000元不等;另3起涉及劳动仲裁裁决案,拖欠健身教练工资、未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等10.9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健身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多次传唤公司法人,但未有相关负责人出面解决,未主动上报公司财产,且不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受疫情影响,该健身房自今年春节后未正常经营,但在北京5月下调防控等级后一周时间,也曾开门营业,后因防控要求关门停业。
在经过多次现场调查、送达传票、张贴公告之后,7月21日上午,执行法官进入该公司位于房山窦店镇某商场四层的健身俱乐部。
随后,执行辅助人员依次将场内跑步机、力量器械、动感单车等健身器材进行编号、造册、登记,同时注明执行案号。
在执行过程中,一名自称是健 身房老板的刘女士和法官电话沟通说:“十多万?不可能啊,我一共就欠他们2万多,哪来的十多万啊?”刘女士还否认自己规避执行,但当法官要求她来执行现场解决问题时,她却表示今天到不了,现在人在外地,刚解除隔离。“其中一些健身器材不是我的,有一些是我租的,有一些是我个人购买的,你们也要查封吗?”
“这些健身器材摆放在健身房里,从权利表征上看我们认定这些器材属于健身公司。如果是你租的,请你到法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办法官刘威也在电话中要求刘女士主动履行义务,以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方便评估拍卖价,执行法官还叫来了两家健身器材回收公司,对现场设备进行估价建议。
虽然两家机构有意愿回收该批健身器材,但标的物的取得还是需要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进行竞买。“我们保证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要保护被执行人健身公司的利益,不能让他们财产做贬值处理。”
最后,执行法官启用电子封条对该健身房三处进出口进行了依法查封。
链接:电子封条有何优点?
据房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仲健介绍,电子封条更适用于房产、库房等不动产的查封,比起传统纸质封条,电子封条一旦安装,除非使用专门的工具,否则很难撬动。
另外,电子封条内置摄像头可以无死角地监控被查封不动产周围的情况。一旦有人靠近或暴力破坏,电子封条不仅会发出光电报警声,还能将现场的监控录像迅速传给案件承办人。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赵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