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深夜,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等两起被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结果,共46人受到党纪、政纪和国法处理。其中,冒名顶替者陈艳萍及其父亲陈巨鹏、陈伟及其父亲陈丙苓,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此外,工作专班正对“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以及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开展调查。(6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案件细节令人震惊,但并不意外。公众震惊的是,一个地方官商学三界的精英群体,靠着一张熟人关系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寒门子弟的人生和命运玩于股掌之上,且至今都没有表现出愧疚感和负罪感,甚至还指责受害人“做得太绝”、“破坏地方形象”。之所以不意外,是因为冒名顶替案件具有链条性、团伙性等特点,凭一人之力不可能完成这种高难度操作。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一种典型的“底线公平”、“起点公平”,关乎社会阶层的有序流动,关乎民族和国家的未来。这条底线,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能不碰。因此,对冒名顶替问题,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是社会下上的一致共识。山东全链条严惩冒名顶替案,用实际行动捍卫教育公平底线,堪称“教科书式”的调查处理,值得充分肯定。
当然,应承认,在调查过程中,公共舆论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如果不是媒体和网友的步步紧逼、穷追猛打,公平正义可能还在迟到的路上徘徊。有网友调侃称,山东是被“骂醒”的。但换这个角度看,这也是官方与民意有效互动的一个鲜活案例,并有望成为今后类似事件调查处理的一个参照样板。冒名顶替绝非山东独有现象,无论在何时何地发生,都要坚持全链条依法依纪严惩的思路,任何一个作恶者都不能轻易饶恕。
更为复杂的是,陈春秀案、王丽丽案或为冰山一角。通报称,山东“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陈春秀案、王丽丽案属于比较极端、引发众怒的第一种情形,而更多的则是存在交易的情形。
虽然类似问题多发生在法治体系不完善、招考制度存漏洞、权力运行缺乏有效监督的年代,但今天并不存在任何姑息纵容的理由。无论哪一种情形,都是对教育公平的伤害,不为法治社会所容,都需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行动一查到底,然后具体案件具体处理,不枉不纵,确保“罚当其过”。公平正义只有体现在具体的个案中,责任追究只有落到具体的部门、单位和人身上,才能更好捍卫“底线公平”,才能真正维护地方形象。
在2020年高考即将到来之际,山东用一份“教科书式”的调查通报,重申了对冒名顶替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也重申了高考公平这条底线绝不容践踏的共识。今天,冒名顶替问题已几乎不可能再发生,但对某些人的“手眼通天”应保持高度警惕,发生在2013年的艺人仝卓高考舞弊案、2017年的西南交通大学陈玉珏保研造假案就是例证。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还指出,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此前,涉事高校山东理工大学明确表示,将积极协调,努力帮助陈春秀实现重回高校读书的愿望。倘若能办成此事,将开创“先例”,无疑具有重大破冰意义和示范意义,值得期待。
文/陈广江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