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头花白的头发,今年48岁的朱琴(化名)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不少。而谈起她“一夜白头”的原因,朱琴说,主要与一张“莫须有”的租房协议有关。
据朱琴介绍,2016年她在前往自己位于上海青浦区的门面店收取租金时,被租客祁炳(化名)以“留个电话方便联系为由”,要求在一张白纸上签署了姓名及电话。不料,2017年祁炳突然将自己诉至法院,要求朱琴偿还10万元欠款,其出示的证据正是一份有朱琴签名的《租房协议》,根据该协议,朱琴不仅一次性收到5年租金16万元,还借了祁炳10万元。但朱琴并不记得自己曾签署这样一份协议,也否认收到上述款项。然而笔迹鉴定却显示,这就是她的字迹。直到一审输了官司后,朱琴才反应过来,所谓《租房协议》似乎正是当年自己签名的那张白纸。
6月2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朱琴代理律师处了解到,目前祁炳已因涉嫌虚假诉讼被立案侦查,朱琴与他的债务纠纷案或将迎来转机。
租客涉嫌虚假诉讼被抓
6月26日,北青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朱琴。年仅48岁的她,如今身体虚弱,常年受高血压等疾控困扰。谈及花白的头发,朱琴说,相比事情刚刚发生时,自己的头发已经黑回来了不少,“去年年底法院二审裁定撤销了一审判决,祁斌也因为涉嫌虚假诉讼被抓,大家都说案子可能会有转机了,我心情好了许多,感觉头发慢慢黑回来了一些。”
据裁判文书网今年6月公开的二审裁定书显示,2019年11月,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朱琴与祁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
裁定书提到,案件审理过程中,朱琴向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报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审查后出具编号为青公(白鹤)立告字[2019]11516号《立案告知书》,决定对祁炳涉嫌虚假诉讼一案立案侦查。2019年9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出具编号为青公(白鹤)拘字[2019]102543号《拘留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祁炳执行拘留。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书,被上诉人祁炳在本案中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因此裁定撤销初审民事判决书。
对于朱琴来说,这无疑是一大转折。据她介绍,无论是自己与祁炳的合同纠纷案,还是祁炳后来被指虚假诉讼,关键物证都与一纸《租房协议》有关。
离奇协议曾被确认属实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2017年祁炳曾将朱琴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借款10万元。彼时,祁炳提供的主要证据正是一份《租房协议》。《租房协议》载明:“朱琴收到白鹤镇某某号门面店租金每年3200元整,一次性付五年共计16万元整,朱翠芳因新卖房向祁选斌借款10万整,每月按百分之2计息,上年押金款1000元整到期归还,本协议商定,如违约必须支付对方全部全额贰倍补款,协议一式2份各取一份,双方签字生效,2016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止。收款人:朱琴;承租人:祁斌。”
对于这份《租房协议》的出现,朱琴十分震惊。“当时我因为想换门面房,所以去收了他一年的租金,3万多,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也签了收条。但绝对没有签什么协议,更不要说收到他26万元的钱了。”
然而,笔迹司法鉴定结果显示,《租房协议》落款“收款人”处的“朱琴”签名字迹确系本人所写。心理测试结果也表明,祁炳对于《租房协议》的表述可信度高于朱琴。因此,一审法院最终认定该《租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被确认为合法有效。
白纸上签名留下后续隐患
朱琴介绍说,一审判决后,自己一度濒临崩溃,“我确实是没有签过这样的协议,更没有拿到钱,怎么就平白无故背上了一笔债?想不通,那段时间几乎天天睡不着,头发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全白了。”
后来朱琴突然想起,《租房协议》上的签名似乎与自己留给祁炳的联系方式一致。她回忆说,当时自己要换门面房,想用3万多的租金补上差价,就带着要卖自己门面房的人一起去了祁斌店里收租金,“都是一年一收,就3万多,他老婆给的钱。拿到钱后我给他写了收条。”朱琴说,就在一切办妥准备离开的时候,祁炳突然叫住了自己:“他说‘小朱啊,平时没有你电话,联系挺不方便的,这次留个电话吧’,然后就拿出一张折了起来的白纸让我写,写完电话后又让我写了名字。”朱琴说,自己识字不多,以前也从未遇到类似情况,因此不疑有他就签了名,但如今再回想起来,祁炳应该就是用这张白纸做了所谓的租房协议。
据朱琴的代理律师、上海李东方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介绍,目前祁炳涉嫌虚假诉讼一案已移交检察院,其与朱琴的民事纠纷将在刑事案件判决后进行重审,“相信这次案子会有转机。”
律师:白纸签名需注意法律风险
据朱琴介绍,祁炳与自己相识已有多年,“2007年就认识了,当时他租的隔壁邻居的门面店,我原来的租客搬走后,也是他主动找到我,说想租我的门店。”正因如此,后来收到所谓《租赁协议》时,她格外不能接受,“一方面是不能接受平白多了一笔债务;另外也是想不通,为什么他会来骗我。”除此之外,她也有一些自责,如果自己文化素质高一点、更了解法律风险一点,也许就不会再那张带来无穷麻烦的白纸上签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提醒,在空白纸上签名,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很容易被他人利用,产生经济纠纷,造成经济损失,“比如利用空白纸张的签字虚构债务、债务担保或其他合同关系,或者虚构免除他人债务的虚假承诺。”
韩骁律师表示,为避免上述风险,签名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注意不要在空白纸上签名,如在空白纸上签名纸张要及时销毁处理;如确需在空白纸上签名,务必同时注明签名用途,最好以视频等其他方式做好记录。二是在空白纸上签名时,要注意检查签名纸张是否已印有内容或是否附加复印纸,以防签名被他人另作他用。如需在借条或其他协议上签字,请注意不要签署有空白条款的协议,签署完毕的协议应同时保留一份原件或对方签字确认的复印件,防止对方对协议进行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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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