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北京垃圾分类“月考”该如何评分
北京青年报 2020-06-03 07:00

【提要】北京垃圾分类“月考”成绩不错,为进一步依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上下不断强化责任链条,鼓励倡导与约束强制并行,各级各类单位齐抓共管、统筹协调,一定能更充分激发每个治理主体的参与责任,让每个人都成为这项全民环保事业的积极践行者,成为美丽首都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伟大建设者。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满一个月。北京市市政管委和市城管执法局6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5月以来,北京16区半数以上垃圾分类桶站配置率达到90%,全市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740吨,环比4月份增长159%,同比2019年5月增长37%。餐饮单位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1263吨,环比4月增长98%。总体而言,北京垃圾分类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初步取得明显成效。(相关报道见6月3日《北京青年报》A4版)

据介绍,一个月以来的督导检查发现了将近9000个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小区未设置公示牌、内容不全、未更新标识、值守人员不足等。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等问题相对突出,未及时将生活垃圾正确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违法行为也相对集中。

从中可以看出,垃圾分类已成为北京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建设更环保宜居城市的必经之路,也获得了绝大多数单位和市民的行动支持,但确有少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此缺乏足够重视,没有按照条例规定尽到应尽职责。如果此类行为不能得以有效治理,将成为北京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障碍,影响垃圾分类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最终达成。

推动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既离不开政府的政策导向,也离不开法治语境下确立个体到单位的硬性责任标准,需要相关单位和市民积极配合到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导致垃圾分类体系失灵。正因如此,北京有关部门拟采取更严格的治理举措,一方面继续深化落实10类管理责任主体职责,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另一方面将推行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管理新政。

接下来,全市垃圾分类管理应进一步提速。作为治理重点之一,实行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就是在验收环节从严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厨余垃圾不予收运,以此倒逼相关人员从源头做起,必须将垃圾分类处理到位,这将为后续环节的高效率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在16区半数以上垃圾分类桶站配置率达到90%的成绩基础上,各区应加快朝着垃圾分类桶站配置率百分百的目标迈进,早日实现垃圾分类硬件建设全面升级,更好满足相对应的分类处理需求。同时,针对目前存在的一些街道、乡镇推进不均衡问题,下一步各区将加大调度工作,落实街乡镇责任,指挥部将持续关注、重点督办。通过消除垃圾分类工作的薄弱地段,消除管理盲区,填补责任短板,大力推进全市垃圾分类治理标准化、一体化。

以上各类举措的核心,都指向“责任到人”。从个人、家庭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个治理主体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在《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都已有明确规定。依法加强垃圾分类治理的关键,就是凡违法违规案例发现一起,就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从而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约束力和监管效力,促使每一个治理主体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责。

北京垃圾分类“月考”成绩不错,为进一步依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做好“半年考”“年考”“三年考”……答卷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市上下不断强化责任链条,鼓励倡导与约束强制并行,各级各类单位齐抓共管、统筹协调,一定能更充分激发每个治理主体的参与责任,让每个人都成为这项全民环保事业的积极践行者,成为美丽首都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伟大建设者。

文/北京青年报特约评论员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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