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5月1日起北京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住院分娩顺产提高至5000元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4-17 10:10

4月17日,北京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5月1日起,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进一步保障好参保职工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其中,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据了解,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等,此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其中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据悉,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照0.8%费率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自2005年本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以来,目前本市已将全部用人单位纳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实现制度全覆盖,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约1160万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
编辑/彭小菲

相关阅读
产检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保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27
2024年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公布
新华社 2024-08-26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最新缴费标准公布 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4-08-26
女工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当赔
法治日报 2024-06-23
专家建议动态调整生育保险待遇 减轻职工生娃负担
工人日报 2024-06-03
山西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中国新闻网 2024-05-29
落实各项政策,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人民日报 2024-05-14
通过改善育龄女性就业推动三孩政策落地?国家卫健委回应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3-04-14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