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侦破的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案件达6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0余名,查扣的伪劣口罩3100余万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疫情以来全国30余省份执法机关公开通报的上百起假冒伪劣口罩案中,相当一部分提到了假口罩的售卖渠道——微信、朋友圈、微商。
此前,公安部食药侦局在抓捕了一批在“朋友圈”卖假劣口罩的不法分子后,发文“紧急提醒”:药店、京东、淘宝等基本都“无货”,但朋友圈里“货”却越来越多了,微信货源的“问题口罩”值得注意。
澎湃新闻梳理疫情以来的59起已审结涉疫情刑案发现,22起为涉口罩诈骗案,其21起案件提到,犯罪分子的作案方式均为通过微信实施。
大量假口罩流向市场被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3100余万只假口罩被查扣的背后,是全国各地警方的积极行动。如2月4日,长沙警方查办了197万只假飘安牌口罩流入湖南市场案。
而在飘安牌口罩公司总部所在地河南长垣,当地警方继2月4日逮捕7名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的人员后,2月27日再次宣布对另7名制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人员依法逮捕。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长垣被称为“中国医疗耗材之都”,拥有医疗器械企业79家,经营企业2000多家,是“战疫”物资的重要补给地。
疫情期间,当地也加强了对造假行为的打击。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的消息,截至2月20日,河南省共查获假冒口罩222.44万只,罚没44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66起案件。
那么,这些假口罩通过何种途径,又卖给了谁呢?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前介入的一起案件中,自2020年1月22日起,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在微信上,向周某某“进货”5万只假冒“飘安”口罩。
1月30日,河南省长垣市公安局通报,网民举报微信昵称为“止于亭下”的网友,在一个300余人的微信群内发布“飘安”一次性医用口罩的图片及视频,并称350元一箱的成本,卖到8500元。警方立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行动,当晚即将违法行为人程某1、程某2抓获,并当场查扣口罩生产机器7台、成品口罩3万余只及部分原材料。
1月26日,漯河郾城市场监管局发布,盛源堂大药房老板洪某在“中原医药联盟”微信群订购了1500包口罩,价格为8元/包,并通过微信转账给供货的微信群友,再以每包15元的价格将口罩销售。执法机关查处时发现,已全部卖完,总货值22500元。市场监管部门查明,该口罩存在“超前标注”等假冒特征。
2月11日,平顶山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一则案例显示,有人在没有任何证照情况下,通过朋友圈宣传,涨价300%销售多种无合法来源凭证的口罩。
2月1日,新乡市场监管局查处两起案件,其中,一名网友通过微商购买到假口罩,总价24万余元,执法人员查获假口罩15.5万只。
澎湃新闻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1月25日至2月26日的一个月里,河南多地公安、市监部门及消协等通过微信公号通报相关案件、发布消费提醒,其中提及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微商售卖假口罩的案件有十多起,还有一起案件中,有人在电商网上售卖推广假口罩。
1月31日,公安部食药侦局通过微信公号发文“紧急提醒”:警方抓了一批“朋友圈”卖假劣口罩的不法分子。这些案件还呈现一个“怪现象”:药店、京东、淘宝等基本都“无货”,但朋友圈里“货”却越来越多了。
河南各地多次发布消费预警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一个月以来,除了上述公安部食药侦局发布的消费提醒,河南各方面针对微商、朋友圈的消费风险多次提醒。
2月17日,河南省安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微信群,朋友圈买到假冒伪劣、“三无”口罩该怎么投诉?怎么辨别?》一文称,“近期有网友向我们反映微信群、朋友圈有很多卖口罩的都说是现货,价格贵还有起卖数量。尽量不要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提供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购买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护物品。”
2月19日,河南省消协提醒:“微信等个人之间的交易,属于私下交易,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护。消费者千万不要轻信网络、微信群及朋友圈的广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2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发布网购消费警示,谨防“微商变危”。“目前,微信、朋友圈、QQ群购物等新型交易方式给一些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但由于监管制度、手段不健全,再加上朋友圈的买卖属于私下交易,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存在较大隐患。”
三天后,河南省郑州市消协提醒,“网购口罩等防护产品时,应选择信用度较高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尽量避免微信群聊、微信朋友圈等个人交易行为,在购买前可以通过大众媒体了解掌握口罩鉴别方法,避免上当受骗。”
已公布审结22起涉口罩诈骗案
比卖假口罩性质更恶劣的,是以卖口罩为名实行诈骗。
2月12日,湖南省公安厅通报,截至2月18日,湖南全省公安机关查缴伪劣口罩达700余万只。在其同时发布的四个典型案例中,两个是犯罪嫌疑人在微信朋友圈诈称有口罩卖,从而轻易骗得资金百余万元。
如,在长沙宁乡警方侦破的涉疫电信诈骗案中,被害人喻某2月8日通过微信朋友圈得知有人可以出售大量医用口罩和电子测温计,于2月11日、12日分两次支付对方102万元。犯罪嫌疑人于2月16日归案,并交代其一共骗取了12名受害人。
2月27日,澎湃新闻报道,深圳警方破获的一起单值达到200余万元的口罩诈骗案中,受害人吴女士通过微信群,看到犯罪嫌疑人黄某称有渠道购买口罩,遂向黄某转账310万元,在发不出货后,黄某退还108万元,余下200余万被黄某网络赌博输掉。
目前,全国各地司法机关正严厉从快从重打击各种口罩诈骗案。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月7日,经过45分钟的远程视频庭审,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全国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在江苏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宣判。利用微信、QQ等发布销售口罩虛假信息诈骗的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月20日,湖南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欧阳康平在抖音上谎称有口罩出售,然后添加被害人微信施行诈骗。骗取被害人曹某某购买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物品款项25笔,共计人民币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月23日下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中,被告人夏某伙同陈某某,通过微信添加了15名有意购买口罩者,诈骗9245元。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除此之外,海南、浙江、吉林、广东、河南、山东、云南、安徽、江西、广西等地也披露了其首例涉疫情刑案,均为口罩诈骗案。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截至2月27日,全国各地法院已经审结的至少59起涉疫情案件中,22起为涉口罩诈骗案。这些防疫物资均为“口罩”。这22起案件中,21起中提到其诈骗的方式为通过添加微信好友、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
编辑/朱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