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回应:认同民政局意见 继续依法合规开展工作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2-21 12:56

近日,网友杨宏伟通过其个人微博“司马3忌”举报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杨宏伟称,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存在在获得公募资格前开展募捐活动、对外投资累计超过3亿元

但未及时公布、多个公益慈善项目执行周期多年未向公众公布实施情况等问题。对此,2月20日晚,北京市民政局通报表示,韩红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总体上运作比较规范,但也发现部分投资事项公开不及时,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前有公开募捐行为。21日,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称,基金会全面认同北京市民政局的意见,将继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为慈善事业作出更多贡献。

网友举报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引热议

2月13日,杨宏伟在微博中发布了一则给北京市民政局的举报材料,称其举报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的违法行为。杨宏伟称,基金会自2012年5月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以来,历年来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杨宏伟称,基金会在2019年8月之前,未取得基金会公募资格,但基金会自2012年起,长期非法采取“鸟巢南广场募捐”、基金会官网募捐、互联网平台募捐等多种公开募捐形式,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募集慈善捐款,累计超过2亿元人民币;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条,以及《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杨宏伟还表示,基金会从2013年期,多年来对外投资累计超过3亿元,且从未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信息,违反《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基金会设立的多个公益慈善项目,执行周期长达多年,均未向社会公众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违反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连日来,杨宏伟的举报信息也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民政局通报:基金会总体运作规范 部分投资事项公开不及时

2月20日晚,北京市民政局对于举报内容发布了相关通报,通报称,2月13日,民政局收到微博账户“司马3忌”发来的举报材料,反映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韩红基金会)存在违法行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依法依规开展调查。

根据民政局通报,韩红基金会已逐年将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在原北京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现已合并至北京市民政局官网)公布,同时将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公布。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查询路径为: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更多)-便民查询-基金会年度报告公布。

韩红基金会自成立至2020年2月16日,获得的捐赠总收入为5.31亿元(包括2020年1月25日以来为疫情防控募捐所得3.29亿元)。2013年4月在北京鸟巢南广场为四川雅安灾区开展的募捐活动,应民政局要求而停止,所募资金51.7万元全部用于雅安灾区。2013年至2018年,其在官网二级页面开通了公益项目在线支付渠道,获得捐赠收入238.7万元;2017年至2018年,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得捐赠收入50.3万元。以上两项捐赠渠道于2018年年底关闭,并在2019年8月8日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后重新开通。

通报称,韩红基金会2018年9月1日前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理财43笔,每笔期限30天到1年不等;2018年末净资产为3944万元。以上信息在2012年至2018年年度工作报告中已进行了公开。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16日,韩红基金会共发生25笔投资,未及时按照规定公布。

韩红基金会在其年度工作报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了韩红爱心•百人系列等项目,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等媒体上公布了韩红爱心驰援武汉等项目。目前,尚未发现其有未公开慈善项目的情况。

经调查,韩红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总体上运作比较规范,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应予以支持和肯定。但也发现部分投资事项公开不及时,在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前有公开募捐行为。民政局已要求韩红基金会限期改正,依法规范运作。

对于民政局的通报,举报人杨宏伟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

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回应:继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

对于网友的举报以及民政局的回应,2月21日,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回应表示,在疫情发生期间,有网络用户向北京市民政局提出了有关诉求。为应对该事件,基金会的部分工作受到了影响,延迟了部分物资的交付,对医护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重症病人的救护工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基金会对此深表愧疚。

基金会称,北京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5月9日。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开始实施。2019年8月8日,基金会获得了公募资格。

自2013年至2018年底,基金会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获得善款289万元,占基金会自成立以来至2018年底全部捐赠收入的1.69%,上述款项均用于慈善用途。2018年底,基金会停止了上述工作。如现行法律对上述行为性质的认定与基金会当时的认知存在差异,基金会尊重法律规定。北京市民政局对该问题的认定,基金会表示充分尊重,并予认同。

基金会表示,关于基金会为确保善款保值增值而依法投资等事项公开的及时性问题,这是基金会在工作细节上仍需进一步努力的地方,将按照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意见,把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其他有关问题,基金会亦全面认同北京市民政局的意见。

未来,基金会将在北京市民政局的指导下,继续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为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作出更多贡献。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郭琳琳
编辑/倪家宁
校对/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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