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格力电器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4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明骏发来的告知函,后者已将其持有公司的902,359,632 股股票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明骏就是此前通过获得格力集团15%国有股权转让而成为格力电器新大股东的受让方,此次其质押的902,359,632 股格力电器股票,也正是其受让的全部格力电器股份。
公告显示,此次珠海明骏股份质押的起始日为2020年2月13日,到期日为2026年12月16日,质押用途为借款担保。公告显示,珠海明骏本次股份质押系根据其2019 年12 月与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合计七家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而作出的担保安排。据了解,2019 年12 月,珠海明骏与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合计七家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贷款总额为20,830,972,104.72 元。珠海明骏将其所持格力电器股票质押给贷款银行系本次贷款的主要条件之一,而此次《贷款协议》融资也用于珠海明骏受让上市公司前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15%的股份,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由此可见,珠海明骏通过银行融资获得格力电器15%的股权,然后再将这部分股权全部质押给银行。珠海明骏表示,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珠海明骏自有和自筹资金。公开信息显示,珠海明骏成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21,850,269,019元,截至目前的借款总余额为20,830,972,104.72 元。据悉,此前珠海明骏曾承诺自15%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会对股权作出转让。
去年12月,格力电器当时的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这标志着历时8个月的格力电器15%国有股权转让划上句号。
格力电器今天的公告还披露,董明珠此前也将其所持有的43,632,75股格力电器股权进行了质押,占其持股总数的98.08%。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