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江西一“黑老大”获重刑 操纵赌博行业强收保护费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1-22 14:46

据江西省人民法院1月22日消息,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某等25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9年被告人黄某某出狱以来逐步形成以黄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钟某等6人为骨干成员,其他18名被告人为积极参加者或一般参加者,组织成员基本固定,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并由此不断发展壮大。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入股铁矿运输业务、土方工程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所获取经济利益除用于组织者、领导者个人挥霍外,还被用于组织成员的吃喝玩乐、发放工资福利、提供经济资助、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组织成员提供生活费、抚慰金及赔偿被害人损失等方面。

该组织为扩张组织势力、增强组织威慑力等为非作歹。该组织利用其威慑力对被害群众形成心理强制,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利用其强势地位多次在餐饮、娱乐行业滋扰生事,长期操纵浒塘等地的赌博行业,强收保护费,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形成重大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等25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以及各自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匡小颖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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