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获悉,7月28日上午,针对10日媒体报道的“河南省一民办中学修校舍遇山东问题水泥”事件,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经查,鹏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合格水泥,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已将案件移交台儿庄区公安分局,台儿庄区公安分局已开展立案调查。两名主要当事人已被控制。
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15日从河南鹿邑县抽取存放在志成实验学校的水泥样品三份,分别送往江苏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山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另留一份备查样品保存在枣庄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根据江苏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山东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该批水泥三天强度不合格,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会上,台儿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媒体报道中涉及的水泥共200吨。经调查企业销售记录,其中50吨被河南鹿邑经销商张某某购买,25吨直接销往志成实验学校,另25吨张某某自述自行使用(因张某某目前已失联,无法取得自行使用的确切用途);7月11日-7月15日,针对该问题水泥同批次150吨水泥的流向和用途,我局执法人员分别赶赴江苏、安徽两省4个区县的7家经销商或使用单位(户)逐一进行细致调查了解,150吨水泥流向已查清。
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督促鹏源公司与河南鹿邑志成实验学校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该公司已派出工作人员赴鹿邑县和校方协商,已达成赔偿协议。下一步,一是严肃追究涉事企业责任,由公安机关快侦快查快办;二是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及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如果发现监管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对水泥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质量安全。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