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
国务院金融委推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19-07-20 15:1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以下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1、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

2、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3、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5、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

6、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

7、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8、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9、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10、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

11、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编辑/马晓晴

相关阅读
对外开放再下一城!多家外资银行宣布:拿下这一资质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2024-01-21
债市对外开放走过一年半 交易所债市如何吸引更多外资?
第一财经 2023-11-19
债市统一对外开放走过一年半 交易所债市如何吸引更多外资?
第一财经 2023-11-17
债市统一对外开放走过一年半,交易所债市如何吸引更多外资?
​第一财经 2023-11-17
债市对外开放新举措!“北向互换通”来了,便利外资参与人民币利率互换
券商中国 2023-02-19
去年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稳有序
央行网站 2023-01-20
稳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经济日报 2022-11-23
经济日报金观平:稳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经济日报 2022-11-23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