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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ws|广西男子被骗入传销组织后遭体罚泡冷水溺亡 6传销人员获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7-18 16:35

广西男子小廖被骗入传销组织后,传销人员为了逼迫他购买更多的传销份额,在两天的时间里采取轮流恐吓、蹲马步、烟熏、不让睡觉等方式进行折磨体罚,想要从精神上击垮他。但因为小廖不配合,传销人员于是逼小廖脱光衣服到水潭里浸泡受冻,在此过程中小廖跌入深水区溺亡。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判处传销人员黄某等6人无期徒刑到两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主犯黄某等人提起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7月18日获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男子被骗入传销组织遭体罚溺亡 6传销人员获刑

黄某、覃某媛等6人是同一传销的组织成员。其中,黄某、覃某媛是传销组织业务主任,覃某向黄某汇报工作。吕某、覃某、李某和卓某是传销组织业务员,负责拉新人进入传销组织,并向黄某和覃某媛汇报工作。

2017年10月初,黄某、覃某媛指使卓某以谈对象为名,打电话将小廖诱骗到陕西安康覃某媛负责的传销点,并安排卓某骗走小廖的手机,还安排吕某等成员配合看管小廖,并限制小廖的人身自由,逼迫小廖购买传销份额。为了让小廖购买更多的传销份额和从事传销活动,黄某、覃某媛指使传销组织成员将小廖带到汉滨区东坝河堤外汉江河边,在两天的时间里,采取轮流恐吓、蹲马步、烟熏、不让休息等方式折磨、体罚小廖。

在黄某的授意下,吕某逼迫小廖脱光衣服到汉江河边的水潭里浸泡受冻,结果浸泡过程中小廖跌入了深水区溺亡。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廖的死亡原因为溺死。

一审法院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某、覃某媛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卓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均应依法惩处。法院以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覃某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吕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其余3人也分别获刑。

为“洗脑”  传销人员用土掩埋新人仅露出头

主犯黄某供述称,他所在的传销组织共分为五级。2017年10月,传销组织成员卓某以交男女朋友的名义的将小廖骗到陕西安康高井村覃某媛的家,他和覃某媛让人看管小廖,切断小廖和外界联系,并带小廖听传销课。小廖来后,通过家里寄钱和手机贷款购买过两个传销份额。因为小廖不老实,承诺要购买的传销份额没有兑现,他和覃某媛便安排人带小廖到汉江河边体罚、折磨小廖,让小廖转变态度留在传销组织。在两天的时间里,因为小廖改观不大,他们便晚上继续折磨小廖,不让他睡觉。看管人员用烟熏、蹲马步等方法继续折磨小廖,争取从精神上击垮小廖。眼见还是没有结果,吕某逼迫小廖脱衣服下水潭里浸泡,让小廖清醒,之后看管人员发现小廖有异常,从水里拉上来后人已经休克。后小廖死亡。

判决书显示,该传销组织为了能对新来的人员“洗脑”,也使用过体罚。同样被骗入该传销组织后被解救的梁某在证言中称,该传销组织一共有50人左右,十几人一个家庭,当时划分3个家庭,每个家庭有人负责,他所在的家庭主要是吕某和谢某某负责控制。进入传销窝点后,他被人收走身份证、钱包、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失去与外界的联系。

传销组织成员轮流强制给他上课,殴打后将他关在一间黑屋里,多次带他去山上或江边谈心、洗脑,每次出去都有两三人跟着。有一次传销组织成员带他去山上谈心,他不配合,传销人员摁住他的头往地上碰,用土掩埋露出头,把他的头摁在水里扯出来,反复用这些方法折磨他。返回途中,他挣脱吕某的控制,大声喊叫救命,附近村民赶来报警将他解救。

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宣判后,黄某等人认为量刑过重,提出上诉。

陕西高院认为,黄某、覃某媛、李某等人长期非法拘禁小廖,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黄某、覃某媛指使人使用暴力致小廖死亡,黄某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卓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亦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黄某、覃某媛指使卓某将小廖诱骗到安康,并指使人长期非法拘禁小廖,为强迫小廖购买更多传销份额,加入传销组织,黄某、覃某媛指使人采用蹲马步、烟熏、用冷水浸泡、不让睡觉等方式长时间体罚、折磨小廖,吕某受黄某指使,强迫小廖脱光衣服下冷水浸泡,终致小廖体力不支溺水死亡,黄某、覃某媛、吕某对小廖的死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覃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陕西高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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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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