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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ews|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孩子生父受审 称愿用余生赎罪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07-04 13:05

备受关注的陕西渭南继母虐童案又有新进展。7月4日,被虐待的儿童鹏鹏(化名)生父赵某,因涉嫌虐待罪、遗弃罪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受审。开庭前,孩子生母向法院递交了一份谅解书,希望法院轻判赵某,让他早点出来照顾孩子,担负起作为一名父亲的责任。赵某说愿意用余生赎罪,定会照顾鹏鹏,不会再次逃跑。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儿童遭继母虐待昏迷至今

2017年3月,陕西渭南发生一起虐童案。年仅6岁的鹏鹏遭继母孙某虐待,造成颅骨损伤,被送往医院救治,一直昏迷至今。经鉴定,鹏鹏构成重伤一级。后孙某被警方刑拘。

由于伤情严重,鹏鹏先后被转到数家医院救治,经过治疗,鹏鹏最终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一直昏迷。《诊断证明》显示,患儿头部外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入院时GCS评分3分(最低),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全身紫绀,一度心脏骤停。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

后检方以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对孙某提起公诉。

继母一审获刑16年

距事发500多天后,2018年10月30日9时,该案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在庭审中,检方指控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对于指控,孙某都不予认可。她承认打过鹏鹏,但不承认是虐待,也不承认对鹏鹏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她称,因为鹏鹏不听话她打过两三次,目的是为了管教。整个庭审过程中,孙某始终否认自己有虐待和故意伤害的行为。

临渭区法院认为,孙某采用捆绑等方式,对被害人长期实施虐待,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孙某还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

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6年。

生父受审 庭上称愿意用余生赎罪

鹏鹏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他的生父赵某却一直失踪,直至2019年1月11日被警方在成都抓获。2019年4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和遗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赵某明知孙某对鹏鹏多次实施殴打体罚等虐待行为,仍不履行监护职责和保护义务,放任孙某对鹏鹏的残忍虐待,并在鹏鹏颅脑严重受损、呈植物人状态在医院治疗期间,将鹏鹏遗弃在医院长达五百余天。 

北青报记者从鹏鹏的代理律师邓学平处获悉,今天的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二十分,历时约3个半小时。庭审中,鹏鹏生父赵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多次表示自己对继母孙某的虐待行为不知情。至于离开医院失踪近两年,赵某解释是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自己百口莫辩,无法承受。

赵某表示在成都期间他靠打工生活,但一直通过互联网密切关注着鹏鹏案的进展。庭审过程中,鹏鹏生母柴女士向赵某核实,如果释放是否愿意照顾鹏鹏,赵某表示愿意用余生赎罪,定会照顾鹏鹏,不会再次逃跑。柴女士当庭向法院提交谅解书,希望法院对赵某轻判。由于民事赔偿部分的票据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法院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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