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站老板收购“僵尸车”踩法律红线,北京怀柔检察官以公开听证促治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6-07-24 19:30

一辆长期停在路边的“僵尸车”,被人拖进废品收购站,以废铁价卖掉。收购者没问来路,也没要手续,贪图便宜收了车,却不知已踩上法律红线。7月24日,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就这起收购被盗车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召开听证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侯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侯某某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2026年1月24日,有人将一辆落满灰尘、长期占道的“僵尸车”拖至其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侯某某未核实车辆来源,也未要求对方提供任何权属证明,便予以收购。后经查实,该车系他人盗窃所得。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侯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启动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及废品回收行业代表参加。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和法律依据,阐述拟不起诉理由。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该处理意见。

“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对轻微犯罪依法宽缓处理。相对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检察机关对侯某某予以训诫,并建议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做到罚当其错。

收购废品时以“不知道是赃物”为由,能否免责?承办检察官介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明知是犯罪所得”为前提,但“明知”不限于确知,也包括“应当知道”。司法实践中,结合行为人职业、认知能力、交易价格、物品形态等综合判断。

“不能以‘没问’为由逃避责任。”办案检察官强调,该核实不核实、该警惕不警惕,同样可能被认定“应当知道”。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检察机关发现,废品收购行业已成盗窃犯罪销赃主要渠道之一,部分经营者法治意识淡薄,为犯罪分子提供变现通道。

为此,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针对废品回收行业开展规范经营法治宣讲,结合本案及类案,详解收赃法律风险,督促从业者核实来源、登记备案、拒绝可疑物品,发现线索及时报案。

通讯员 李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贺梦禹
校对/房霞

相关阅读
捡来的标本差点让他获罪
正义网 2025-01-25
AI换脸注册风波引发一场公开听证
法治日报 2025-01-09
吉林延吉检察机关构建“1+2+3”轻罪治理体系
法治日报 2024-09-29
为赚生活费出借银行卡 山东乳山:“不起诉”挽救迷途学子
检察日报 2024-07-16
误入歧途帮信犯罪 不起诉促改过自新
法治日报 2024-05-26
时隔一年,最高检再发重大犯罪案件公开听证典型案例有何深意
检察日报 2023-12-07
离世父亲遗留存款难取出 检察官多方调查揭真相
检察日报 2023-11-04
大学生卖卡涉罪 检察官助力“重启”
法治日报 2023-06-18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