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作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支撑和根本依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对北青报记者表示。
当前,我国已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核心涉农法律,初步构建起覆盖“三农”领域的法律框架,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一定法治支撑。
“但我国涉农法律体系仍存在立法不够系统完备、配套制度衔接不畅、重点领域存在短板、基层法治实施效能不足等突出问题,难以完全适配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他说。
阎建国建议,要聚焦体系完善,构建系统协同的涉农法治框架,夯实乡村振兴法治根基。
强化《乡村振兴促进法》龙头引领,加快配套立法落地。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细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操作规则。统筹衔接整合,提升法治体系协同性。
推动乡村振兴相关法律与《民法典》《行政法》《环境资源法》《社会法》等相关法律有效衔接,明确法律适用边界,避免权责交叉、立法冲突。
他还提到,要以法治严守粮食安全与耕地保护红线。
以法治护航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滥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以法治推进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传统村落和乡村生态保护等法律制度,强化乡村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破坏乡村生态、污染乡村环境行为的惩治力度,持续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以法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涵养乡风文明,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完善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社会救助等配套法律制度,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提升执法效能。优化乡村司法服务,保障司法为民。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筑牢乡村和谐防线。”
他提到,要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对乡村突出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矛盾隐患,有效防范矛盾激化升级;推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强化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筑牢乡村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阎建国还建议,要实施乡村普法提升行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全覆盖。强化基层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将法治教育纳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培训的必修课,定期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和法治实务培训。培育乡村法治文化,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他还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土地管理法》等涉农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乡村法治建设、涉农立法调研、执法队伍培训、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测绘监管等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法治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乡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法治工作者、法律专业大学生、志愿者等下沉乡村、服务乡村,充实基层法治工作力量。
他说,要加快推进涉农立法修法进程,不断完善乡村法治实施、监督、保障体系,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让法治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支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