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恰逢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北京延庆法院在长城脚下召开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以审判工作成果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会上获悉,延庆法院立足生态涵养区核心功能,在刑事案件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持“追缴违法所得+生态修复赔偿”追责模式,引导破坏者向修复者转变,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这一举措就被应用在该院审理的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中。
“延庆法院自2010年成立北京市首家环境保护审判庭以来,就承担起守护首都西北生态屏障的重任。”发布会上,延庆法院副院长徐应举介绍,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该院累计受理环资案件85件,类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
徐应举表示,延庆法院立足生态涵养区核心功能,在刑事案件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持“追缴违法所得+生态修复赔偿”追责模式,引导破坏者向修复者转变;在行政案件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在违建拆除、野生动物监管、长城保护执法等领域,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守生态红线;在民事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通过民事案件审理平衡邻里权益与生态保护,明确土地、水域利用的法治边界;在执行案件中打造“专业化执行+多元化修复”体系,探索增殖放流、碳汇补偿等多元修复方式,使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这些举措在会上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可见一斑。去年,延庆法院审理了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该案中,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间,赵某等三个犯罪团伙和周某个人分别在禁渔区北京市延庆区官厅水库水域,使用地笼、迷魂阵等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捞鱼、虾等水产品。鱼虾起获后,赵某等立即组织白某等人收受变现,查实非法获利400余万元。赵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涉案非法捕捞行为对水生生物资源量以及生物多样性均有显著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最终,延庆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分别判处34名刑事被告人拘役5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决45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修复生态环境费用共计732万余元。
在执行环节,该系列案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综合运用“缴纳修复费用+开展劳务代偿+碳汇替代修复”等多元修复方式,引导涉案人员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如何让司法保护从“单打独斗”走向“多元共治”?延庆法院也给出了答案:深化改革创新,以专业化建设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包括成立环境资源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创新“生态环境+文化遗产”双保护模式;设立“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联合高校破解文物损失评估等专业难题。同时,通过平台共建、机制共商、创新共享深化跨域司法协作,京冀两地法院与主管单位围绕官厅水库、行政区域边界处长城等点位开展案件会商、执行联动、联合普法,破解跨域生态难题,为京津冀生态协同保护注入法治动能。
例如在长城保护方面,延庆法院就构建了长城保护立体法治防线。该院综合运用司法审判、法治宣传、跨域协作,联合河北张家口怀来法院发布“长城司法保护令”,组建“青行万里”志愿服务队巡护长城,切实捍卫文化遗产安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编辑/刘忠禹
校对/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