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发生坍塌事故,事发后,不少网友对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声讨,公安机关也在事发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控制。对此,2月23日,持有涉事公司80%股份的最大股东陈逢干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工商信息虽显示他是最大股东,但事实上他早已退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23日下午,央视新闻发布消息,截至15时40分,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尚有48人失联。当天,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大面积坍塌事故救援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边坡坍塌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相关人员已控制,后续将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据悉,涉事的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陈逢干、丁瑞,其中陈逢干持股占比80%。据该公司变更记录显示,2008年12月17日,陈逢干成为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成为法人代表。2020年11月27日,陈逢干卸任董事、经理,不再担任公司负责人。
陈逢干告诉北青报记者,虽然工商信息现在依然显示他是公司的股东,但事实上,他只管理过公司两年,之后便离开内蒙古,到新疆生活、工作,“十几年前,公司的实际经营就由丁瑞、路伏国等人负责,我离开新井13年一直都没回去过,没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陈逢干说,之所以他还是公司的股东是与债务纠纷有关,“我根本不算股东,债务原因一直不能过户给实际管理者。”
陈逢干说,新井煤矿事故他也是看了新闻才知道的,“我很痛心。”陈逢干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已经接到调查组的电话并配合做了调查。对于网友的谩骂,陈逢干表示,“我不太在乎网友们怎么说我,他们不了解情况就说了,过阵子调查组公布真相一切就都清楚了。”
北青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发现,陈逢干,男,1958年2月22日出生,住浙江省天台县。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因借款合同纠纷已于2019年4月12日冻结了被执行人陈逢干名下所有的新井公司80%股权,并于2022年4月6日作出裁定,拍卖陈逢干名下所有的新井公司80%的股权。
随后,丁瑞和路伏国提出执行异议称,路伏国、丁瑞与陈逢干、陈勇强在法院查封前,已就案涉新井公司80%的股权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异议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是新井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案涉股权的真正权利人。
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对案外人是否系股权权利人,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信息判断。新井公司80%股权仍登记在陈逢干名下,路伏国、丁瑞并非案涉股权登记权利人,驳回了两人的请求。
实习生 侯翔宇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朱葳
校对/李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