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禁捕期内用网具捕鱼是非法的,可总有人为了逐利以身试法。近日盐城亭湖警方向检察机关移送11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罪嫌疑人。去年6月份以来,亭湖警方在市局食药环支队的指导下,抽调20多名警力,行程1万多公里,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成功破获一起涉案52人、非法偷捕5万多斤、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案发!巡逻艇发现可疑渔船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2021年6月18日,亭湖警方与当地海事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当日上午9点,10多名执法人员乘坐执法巡逻艇,从新洋港闸驶向入海口。
“远远地看到两艘船,上面的网具颜色不像是新的,现在是禁捕期,船应该停在港口,而这两艘距离新洋港口有七八公里远,而且停在河中间,位置也非常可疑。”海巡艇行驶了20多分钟后,停在河中央的两艘渔船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10点左右,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不查不要紧,这一查果然发现了问题。”据新洋海防派出所民警邵鑫星回忆,两艘渔船上使用的大网的网眼非常细小,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底扒网”,也叫“绝户网”,“这种网再小的鱼一旦钻进去都无法脱身,对渔业生态破坏极强,我们也叫它‘断子绝孙网’。”
“最明显的问题是,我们看到船上有新鲜的苔藓,非法捕捞的嫌疑越来越大。”执法人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怀疑。“其中一艘船的船老大张某不在船上。”随后,执法人员将两艘船上其余10多人全部控制并带离,作进一步调查。
深挖!牵出涉案人员50多名
在办案中心,所有参与的船员都承认了非法捕捞的事实。然而,初步的调查工作并不那么顺利。“所有人的供述都出奇的一致,都说只偷捕了2次。”当晚,面对强大的法律威慑,船老大张某到案,他也交代只偷捕了2次。“显然有串供的嫌疑。”民警产生了怀疑。
亭湖警方依法对张某等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期间,民警们马不停蹄审查讯问、走访调查、查阅资料收集证据。慢慢地,由船员、船老大、收鱼货、保船、卖鱼中介等一张以违法捕捞的犯罪网络慢慢浮出水面、逐渐清晰。
“张某以为‘扛’下去,就可以获得‘自由’了,当看到我们拿出的证据后,他傻眼了,只得如实招供。”在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如实交代了先后8次在禁捕期偷捕的犯罪事实。
让邵鑫星惊讶的是,通过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调查,亭湖警方又牵出了另外5个禁捕团伙。几个月来,专案组见疑不放,不断深挖,固定犯罪证据,厘清相关人员角色身份,先后抓获涉案人员52名,扣押作案船只7艘。
狡猾!犯罪分子都用现金交易
亭湖警方查明,2021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施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牵线人,找到吕某等人“保护”(俗称:保船),再联系到船老大张某等人,7艘船舶在盐城、连云港、南通海域,用“底扒网”非法捕捞海里的小黄鱼、八爪鱼、地板鱼等海产品,后将鱼货销往浙江宁波慈溪康某处。
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有多名犯罪嫌疑人有前科,反侦查意识很强,他们均使用现金进行交易,并且将账单等证据进行了销毁。“在无明确客观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我们设法找到了突破口,进一步完善证据链,为案件审查和移送起诉提供支撑。”亭湖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侦查大队相关负责说。
“据统计,目前已查明嫌疑人在禁捕期非法捕捞水产品5万余斤,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民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且涉案人员众多,捕捞数量较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社会影响恶劣。
生态资源保护的公安担当
该案涉及连云港、南通、盐城、宁波两省四市,目前已抓获52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已移送起诉26人,审判10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是盐城近年来破获的最大的非法捕捞案,关系网复杂。”案件虽然告破,但办案人员并不高兴,“非法捕捞猖獗的主要原因,是暴利驱动非法行为,偷捕者一晚最少要赚几千元。”
2019年7月,盐城黄海湿地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9年12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明确将盐城纳入长三角中心区城市……近年来,好生态已成为盐城最靓丽的底色,作为长三角中心城市的盐城对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前所未有。
如何遏制非法捕捞,扛起生态资源保护的公安担当?“海洋生物的多样性是盐城好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原则,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持续有效震慑犯罪。”盐城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坚决守护盐城黄海生态湿地,保卫盐城的碧水蓝天。
编辑/叶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