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315教育宣传周以案说险:受益人先于被保人身故谁来领取保险金?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2-03-15 14:39

案例情况

贾先生于2019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保险,受益人为贾先生唯一的孩子小贾。2020年11月,贾先生与小贾出去旅游遭遇车祸当场身故。2021年4月,贾先生配偶吴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求其给付保险金。因无法确定被保人和受益人的死亡顺序,保险公司最终向贾先生的父母和爱人给付了理赔金。

案例分析

该案件中受益人和被保人在同一时间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先于被保人死亡,且保单没有其他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遗产进行分配。所以除了贾先生配偶外,其父母同样具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利。

文/金仁甫

编辑/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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