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用户停放行为联合限制性公约(试行)》(以下简称《公约》)指出,多次违规停放的用户将被联合实施限制措施,在一个自然月度内,如果用户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本市市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含主辅路出入口与隔离带、桥区路段)上一次及以上、禁停区三次及以上、入栏管理区电子围栏以外区域六次及以上,或因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私自占有共享单车、利用共享单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企业采取风控措施,则该用户将被纳入共享单车企业的联合限制措施对象。
共享单车作为解决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提高了城市服务和公众出行效率,作为一种低碳环保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其有效性通过了实践的检验,并深受公众的欢迎和喜欢。正是看到了共享单车所拥有的广阔市场前景。随着越来越多的头部企业加入到这个行业,市场上投入的共享单车数量快速增长。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交通运输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目前,共享单车在全国360多个城市投放运营,投入车辆达到1945万辆,日均订单量超过4570万单。同时,在180多个城市投入共享汽车超过20万辆。
不过,随着共享单车的投放量的增多,由共享单车乱停乱放造成的城市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了不断攀升的交通安全事故外,乱停乱放的现象尤为突出。这其间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市场无序增长导致了行业的粗放发展,使得投放企业在管理上比较粗放,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固定的借还车地点规划和设置数量不够,地点不合理等。
二是部分用户缺乏公共道德和责任意识,没有按规定把车辆有序停在固定的借还点,而是图自己方便随意停放,比如直接将单车停放在公交站、地铁口、绿化带、人行道和草众中,更有甚者,直接占用机动车停车位,还有的用户把共享单车拉进了自己的车库。有的用户还把共享单车停进了自家小区,想方设法让这辆车只为自己服务。在一些接驳区域,共享单车还成了被破坏的对象。
这种乱象的背后,实际上是“使用自由”和“游戏规则”之间发生了冲突。一方面用户拥有高度的使用自由,可以任意使用而不受到限制,享受低价和共享所带来的便捷。另一方面,游戏规则本身的限制度不够,对文明和素质的约束力偏弱,就会放大“人性的弱点”,导致规则的失序和文明素养的下降。一些用户之所以乱丢乱放,并非不知道此举对城市秩序和管理带来的破坏,而是因为该行为不会承担相应的成本,不会为此付出代价,所以就放纵内心的恶而无视公共道德。
对于不文明的行为要给予相应的惩罚,才能让人心存敬惧。用户使用完后及时归还到固定借还点,这是一个基本规则要求,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如果用户无视规则而多次乱停乱放,既会增加投放企业的管理难度,又会扰乱市容市貌,更与文明倡导格格不入。在此情况下,对用户采取限制使用的措施,实质上就是将其纳入了“黑名单”,此举既符合道德惩戒的题中之义,也符合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既可行更必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委《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共享单车管理方没有规范管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为有效传导责任,共享单车投放企业只有通过制定和执行游戏规则,让用户遵守规则并规范借还行为,避免出现乱停乱放的发生,既是维护自身利益,也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总之,多次违规停放用户被限制使用是一种文明惩戒,以此为手段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文明素养的提升,是包括企业在内的多方主体共同的责任。
文/堂吉伟德
图源/新华社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