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妻子婚内出轨,男子与妻子争吵不断,最终协议离婚。在单方委托亲子鉴定后,该男子发现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起诉前妻要求赔偿。
11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松江法院”)获悉,最终该院酌情判决:女方赔偿男方从小女儿出生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为抚养小女儿所发生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损失30000元,同时赔偿男方精神损失费25000元。
上海松江法院介绍,王先生与李小姐于2013年登记结婚,2014年生育大女儿,2018年生育小女儿。然而,夫妻之间频繁争吵,两人间的最大矛盾是王先生一直觉得李小姐曾婚内出轨。但王先生拿不出实质证据,李小姐表示这些都是王先生的胡乱猜忌。王先生心中的这根刺导致夫妻二人争吵不断,最终感情破裂,于2019年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个女儿都归李小姐抚养,王先生每月支付两个女儿抚养费共5000元。
离婚后,两个孩子一直由李小姐照顾,但王先生的心结并未消失。随着小女儿日渐长大,他觉得小女儿长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他决定弄个明白,趁某次在自己住处探视两个孩子时,偷偷留下了小女儿的几根头发。拿着头发,他找到一家鉴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不出王先生所料,鉴定结果否认了王先生与小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王先生大怒,一纸诉状,将李小姐告上法庭。
王先生要求李小姐返还其对小女儿的抚养费30000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0000元、经济损失60000元,及律师费、误工费30000元。
法庭上,李小姐非常激动,她认为王先生所称自己婚内出轨的言论纯属污蔑,坚持认为小女儿就是王先生的亲生女儿。李小姐主张,王先生提供的亲子鉴定报告是王先生单方委托的,并且是在小女儿不在场的情况下偷偷做的,她不予认可鉴定报告的结论。
于是,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鉴定其与小女儿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法院对王先生的鉴定申请予以准许。
但当接到鉴定机构要求女儿到场的要求时,李小姐却一口拒绝。李小姐表示她与王先生已离婚,再不想有任何瓜葛,王先生对小女儿并未有过任何付出,故不愿带女儿去鉴定机构配合亲子鉴定。经法院释明不配合鉴定须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后,李小姐仍然拒绝配合鉴定。
上海松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王先生与小女儿之间是否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
王先生在起诉时提供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虽然是其单方委托,但在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后,李小姐却既不能提供相反证据也不同意配合鉴定程序,经法官释明后仍明确拒绝。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认定王先生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主张成立。
最后,上海松江法院结合王先生为抚养已婚非亲生子女所花费的各项费用损失,及由此事实所造成的实际精神损失,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