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长春24万余吨垃圾违规跨区填埋 地下水菌落总数超标千倍
新华社 2021-09-10 23:00

督察组取证现场(8月28日摄)。一个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填埋24万余吨垃圾的大型填埋场,严重威胁地下水安全,仅菌落总数一项指标就超标千倍。自2018年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群众持续举报,有关部门却敷衍应对。“新华视点”记者近期跟随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这些垃圾是长春市绿园区几年前违规填埋的。

督察组取证现场(8月28日摄)。8月28日,记者跟随督察组来到这个距离最近村屯仅约300米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场表面多被黄土所覆盖,旁边一侧是高高的土堆,不远处可看到村民房屋。督察组随机选取2个点位,进行了4米深左右的挖掘。大型挖掘机稍稍探入地面,便掘出大量被黑水裹挟的垃圾。

督察组取证现场(8月28日摄)。据了解,这个填埋场位于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该砖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于2018年7月停产。砖厂长期生产取土形成一个较大的取土坑,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容积约30万立方米。2017年7月,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砖厂土地使用权人分两次签订共两年的取土坑租赁协议,约定利用取土坑填埋建筑垃圾。

督察组取证现场(8月28日摄)。2018年4月以来,周边居民多次举报该垃圾填埋场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今年6月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督察,对垃圾坑随机选取了4个点位进行挖掘,发现上层0.5米左右为黄土和建筑垃圾混合物,往下则填埋了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物,最深的垃圾填埋厚度达8米。坑内垃圾及受到严重污染的地下水颜色黝黑,异味浓烈。督察组同时还对坑内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

督察组取证现场(8月28日摄)。督察发现,租赁协议签订后,绿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未经任何审批、未做任何地质评估、未采取任何防渗处理等措施情况下,陆续将混有大量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跨区转移至农安县,填入砖厂取土坑内,持续违法填埋至2018年11月,合计填埋垃圾24万余吨。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当时主要是凭经验认为砖厂的黄色黏土有一定防渗性,垃圾回填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过集体研究决定租赁场地。“我们预判认为,这样填埋不会污染地下水,但是没有找相关专业人员判断。”

督察组取证现场(8月28日摄)。督察发现,2018年11月,在对吉林省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期间,已经有群众举报反映农安县烧锅镇第二机砖厂取土坑填埋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问题。农安县政府在接到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后,未经认真调查即认定该问题不属实,仅责成烧锅镇政府会同县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督促土地使用者平整土地覆盖土层,恢复原地貌。长春市对该问题提级办理后,原绿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向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此处只用于建筑垃圾、建筑残土回填,不存在生活垃圾”的虚假证明,试图蒙混过关;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在未进行认真复核的情况下,就要求农安县对该问题予以销号处理。

文字/“新华视点”记者张建 谭谟晓

摄影/新华社记者 张建

编辑/杨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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