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news|天津检察机关对在和平区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8-13 15:26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13日通报,2020年8月13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与贵州路交口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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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编辑/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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