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共派出了21个督导组到全国各地进行全覆盖督导工作。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自进驻黑龙江省以后,发现了不少问题。
杀人嫌犯两次取保终落网
在督导组进驻期间,一封群众来信反映:1993年在鸡西市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高某和徐某某至今没有被依法追究。两名嫌疑人还在各自做着生意,而且在外逃期间又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吸毒和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成员蒋雪林:我们了解到高某和徐某逃跑了14年,于2007年的时候被哈尔滨派出所抓获,但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又跑了。
为了详细了解这一情况,督导组成员来到当时抓获嫌疑人的派出所。督导组了解到,派出所民警在抓获两名嫌疑人并核实了所有犯罪事实后,就将犯罪嫌疑人依法移交给了鸡西市公安局。当时办理移交手续的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郑欣向督导组介绍了一些情况。
哈尔滨公安局民警 郑欣: 我们把人刑事拘留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感觉有人跟着我。当时我不太确定,他们已经被抓起来了,应该是判死刑,怎么会跟着我呢?结果我们领导打电话咨询得知,他们确实被检察院给取保候审了。原因是1993年杀人的时候, 只有命案出现场的材料,卷宗没有。
督导组成员立刻到鸡西市调查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涉黑涉恶的线索,以及被违法取保候审的原因。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成员 蒋雪林: 我们了解高某和徐某在1993年持枪杀人后,他们就逃跑到哈尔滨,隐姓埋名,重新生活。我们来到黑龙江督导以后,要求当地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但这个时候,当地公安机关告诉我们,这两个人又跑了。现在已经将这两个人上网追逃了。针对这一情况,中央督导组立即完成了一个专题汇报文件,并将此件交给了黑龙江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建议组成专案组对当年持枪杀人案件进行重新调查,纪委监委也同步开展对涉嫌受贿和渎职人员的依法调查的工作。两个月后,两名逃犯被鸡西市公安机关抓获。
对服刑人员深入调查 发现黑恶线索
在督导期间,督导组还创新机制开辟了第二战场。在哈尔滨下沉期间,督导组成员来到市公安局看守所,对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嫌疑人李某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向督导组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参与经营、行贿受贿和包庇隐瞒犯罪的情况。
在黑龙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当中,第14督导组共在羁押场所讯问了120多名在押人员,掌握了120多条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中央督导组将这些线索全部移交给了地方公安机关和纪委监委。
既要追查 也要倒查
中央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一案三查的工作方式,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在绥化市下沉督导期间,督导组成员在举报信中发现一个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提供保护的线索,称市法院执行局的干部在收受了套路贷犯罪团伙的财物后,利用手中的权利和影响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护。督导组成员马上秘密约见了举报人。
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成员李哲杉:这个举报人举报了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个法官,为套路贷团伙提供了帮助,并收受了他们的财物。他提供的证据都很扎实,和我们调阅到的银行流水也高度一致。
随后,这名法官来到了督导组的驻地。经过两个小时的谈话,在大量证据面前,这名法官避重就轻不谈实质问题。
随后,绥化市纪委依法对这名法官进行侦查。目前,哈尔滨市已经有原市委政法委书记任锐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刘杰,呼兰区原区委书记朱辉,原区长于传勇,呼兰区政协主席和副区长等18人被纪委监委依法留置调查。黑龙江省相关部门已经将426名涉嫌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提供保护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理。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