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二十五周年比什凯克宣言
新华社 2026-09-01 23:10

上海合作组织二十五周年比什凯克宣言

值此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成立25周年之际,成员国领导人召开元首理事会会议,重申将恪守《上合组织宪章》宗旨和原则,进一步增进睦邻友好,开展全方位高效合作,并发表宣言如下:

上合组织成立以来,成功走过机制建设与理念塑造历史阶段,现已成为国际公认、快速发展的多边组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25年来,上合组织构筑了坚实法律基础,建立了高效合作机制,确立了组织长远发展的战略方向。

成员国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应对各类威胁与挑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深化人文、体育、科技、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方面取得的成就。

成员国继续致力于巩固组织团结,落实《上合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确定的各项任务与目标。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是非军事政治集团,不针对任何国家和国际组织,秉持开放、不干涉内政、平等与相互尊重原则开展活动。

成员国欢迎所有有意愿且不损害上合组织及其成员国利益的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同上合组织开展合作,认为“上合组织+”合作模式有助于构建广泛、包容的全球伙伴关系。

成员国特别强调,为维护和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并推动人文合作,上合组织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加强对话十分重要。

成员国认为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至关重要。

成员国指出,全球地缘政治深刻演变,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深刻变革。当前,国际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冲突持续不断,能源与粮食安全挑战凸显,全球市场动荡,气候变化形势日益严峻。

成员国重申,将始终恪守《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加强联合国对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更具代表性、更加民主、公正的多极世界所发挥的作用。成员国致力于为完善国际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成员国欢迎联合国大会宣布2027年至2036年为“为子孙后代建设和平的十年”。

成员国将深化在上合组织框架内的合作,为构建欧亚地区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奠定基础。

成员国主张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包括制定相应的规则和准则,确保所有国家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

成员国反对以集团化和对抗思维解决国际和地区问题,主张和平解决国家间分歧和争端。

成员国主张建设持久和平的世界,呼吁统筹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与挑战。

成员国重申,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根据“一个地球,一个家园,一个未来”理念开展对话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成员国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参与《上合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

成员国认为,中亚是上合组织的核心区,欢迎地区国家在巩固和平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为此,成员国欢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每年举办相关主题高级别会议。

成员国将继续坚决捍卫第二次世界大战成果,铭记并反对篡改历史。

成员国支持防止外空武器化,认为严格遵守和平利用外空的现行法律体系至关重要。

成员国认为,有必要签署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国际文书,提高透明度,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提供有力保障。

成员国重申,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不受限制地加强全球反导系统将危害国际安全与稳定,认为以牺牲别国安全为代价谋求自身安全不可接受。

成员国对信息安全领域日益增长的威胁表示关切,坚决反对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军事化,以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造成威胁。

成员国认为,确保各国在互联网管理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并拥有网络主权十分重要。

成员国认为,未获相应许可或未经本国主管部门批准在成员国境内擅自提供卫星互联网服务违反电信领域国际法。

成员国强调联合国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关键作用,支持在联合国框架内继续根据自愿原则制定各方普遍接受的国际信息安全行为准则,呼吁共同努力推动签署和批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将继续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完善打击网络犯罪机制。

成员国强调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活动,将加强保障国际信息安全、信息防护以及打击新型犯罪领域协作。

成员国指出,必须确保人工智能技术得到安全、负责任的应用,不允许滥用人工智能技术蓄意危害人的生命与健康,以及损害各国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为此,各方强调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人工智能领域谅解备忘录》的重要性。

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68年7月1日)缔约国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主张恪守该条约规定,全面平衡推动落实条约各项宗旨和原则,推进全球核裁军进程,巩固全球核不扩散体系,强调以和平目的研究、生产和利用核能是所有国家不可剥夺的权利,应不受歧视地开展平等、可持续的国际互利合作。成员国强调,在该领域不应实施违反国际法的限制措施。

成员国指出,相关地区国家基于自愿共识建立无核武器区对加强核不扩散机制以及推进核裁军作出重要贡献,欢迎《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签署20周年,强调继续落实该条约对于增进地区安全、互信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成员国指出,发表《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加强核安全与核安保多边伙伴关系的宣言》十分重要。

成员国呼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方全面履行公约,使其成为裁军和防扩散领域的有效法律文书。成员国重申支持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工作。

成员国指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在完善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主张恪守该公约。

为此,成员国强调加强该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包括探讨成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可能性。

成员国对中东地区以及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周边事态发展表示严重关切,重申上合组织谴责对伊朗领土发动军事打击的立场,该军事打击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对该国经济造成严重破坏。

此类行为违反《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原则和准则,对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造成严重风险。

成员国就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最高领袖阿里·哈梅内伊的不幸遇难向伊朗政府和人民表示诚挚慰问,同时向其他遇难者的家属表示诚挚慰问。

成员国重申支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主张以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冲突,欢迎一切有利于推动地区局势降级的努力。

成员国指出,只有全面、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才能实现中东地区和平与稳定。

成员国重申致力于帮助阿富汗成为独立、中立、和平并远离恐怖主义、战争和毒品的国家,支持国际社会为促进阿富汗和平、稳定、发展所作努力。

成员国重申,组建一个真正包容并吸收阿富汗社会各族裔、各政治派别代表广泛参与的政府,是实现阿富汗持久和平与稳定的唯一途径。

成员国重申坚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不允许利用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牟取私利,强调主权国家及其主管机关在防范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威胁方面发挥的关键作用。

成员国认为,污名化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家机关和机构的做法不可接受,强调此类行为违反国际法,破坏《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国主权平等、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成员国强烈谴责任何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坚决反对反恐双重标准,呼吁国际社会恪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发挥联合国中心作用,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合力打击恐怖主义和一切恐怖组织,遏制恐怖分子跨境流窜,强调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全面反恐公约》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上合组织建设与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和积极作用,高度评价其在统筹推进各国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合作,组织开展联合反恐演习及其他相关行动方面所作贡献。

成员国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公安和内务部长会议工作十分重要,签署《关于对2010年6月11日〈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打击犯罪合作协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的议定书》有助于更好应对新威胁与新挑战。

成员国重申,根据现行国际毒品管制法律加强应对全球毒品问题的合作十分重要,不允许将各类麻醉药品用于非医疗目的和将毒品合法化,将进一步提升禁毒能力,构建“无毒社会”。

成员国支持根据上合组织禁毒领域通过的文件,进一步加强打击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非法贩运领域合作,系统性推进毒品预防工作、降低对毒品的依赖,定期开展“蛛网”禁毒行动、“无毒世界”禁毒预防行动等专项行动。

成员国欢迎通过并将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至2030年禁吸戒毒合作纲要》以及《上合组织成员国至2030年合作应对合成毒品及其前体蔓延措施纲要》。

成员国欢迎签署《上合组织秘书处同中亚地区禁毒信息协调中心谅解备忘录》,主张继续深化国际禁毒合作。

成员国指出,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安全领域机制化建设,提升各主管机构间协作水平,为通过各项决策提供分析和支撑。

成员国已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综合中心条例》(该中心下设信息安全中心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中心)和《上合组织禁毒中心执行委员会条例》。成员国相信,上述常设机构尽早实质性运行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在相关领域的协作。

成员国认为,应深化防务部门间协作,继续定期举行“和平使命”联合反恐演习及开展防务领域其他务实合作,巩固上合组织地区和平与安全。

成员国支持落实《关于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防务部门军事领域合作的路线图》,认为加强互信与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并将继续就《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领域信任措施协定》开展协商。

成员国将遵循法治至上原则,尊重各国法律体系,进一步深化法律与司法合作,深化各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司法部门间交流对话。

成员国指出,上合组织地区在世界经济、保障全球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主张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将坚定维护和加强以国际公认原则和规则为基础的开放、透明、公正、包容、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保障公平市场准入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成员国反对违反《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国际法准则和世贸组织原则与规则的单边强制措施,此类做法损害粮食、能源、人道主义等领域国际安全保障,冲击全球经济。

成员国将继续实施《上合组织至2030年经济发展战略》,深化经济合作,扩大贸易规模,促进贸易平衡;维护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推动各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构建欧亚地区广泛、开放、互利、平等的合作格局。

白俄罗斯共和国、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重申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肯定各方为共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包括为促进“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建设对接所做工作。

成员国主张进一步开展反垄断领域合作,加强主管部门间务实协作。

成员国认为,电子商务对深化地区经贸合作发挥着积极作用,将完善跨境电商基础设施、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上合组织地区经营主体间互信,并依托数字技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统一的跨境电商纠纷线上解决方案。

成员国将继续推进海关优先领域合作,完善海关管理体系,开展智慧海关建设合作。

成员国强调,应进一步深化交通领域合作,包括释放上合组织成员国过境运输潜力,新建及改造现有国际公路、铁路,打造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和物流中心,推广数字化、创新及节能技术。

成员国支持扩大能源领域包容性互利合作,持续增强能源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推动非歧视性全球能源市场可持续、稳定、平衡发展。成员国将继续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2030年前能源合作发展战略》。

成员国指出,工业领域合作正发挥日益重要作用,将共同推动该领域互利伙伴关系发展。

成员国强调,开展标准化领域合作对降低共同感兴趣领域技术壁垒具有重要意义,支持上合组织成员国标准化部门建立联系。

成员国将继续深化农业与粮食安全领域合作,支持农业技术交流和农业人才培养,开展农作物育种与栽培领域合作。

成员国将加强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领域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强化防范疫情疫病传播及消除其影响方面的国际合作。

成员国重申致力于打造上合组织地区在创新领域引领地位,将推动构建紧密的上合组织初创企业生态系统,通过发展基础设施和对成员国创新企业实施帮扶政策,形成协同效应。

成员国强调,金融领域合作对上合组织地区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相关成员国应继续开展工作,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扩大本币结算份额路线图》。

成员国支持改革国际金融机构,以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管理部门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成员国将在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框架内继续就加强金融合作开展务实对话。成员国主张尽快解决伊朗授权银行加入上合组织银联体问题。

成员国注意到吉尔吉斯共和国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有关成员国就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取得积极进展,强调持续推进该领域工作的重要性。

成员国强调进一步深化投资合作的重要性,主张用好上合组织现有合作机制和平台。

成员国将加强地方交流,充分挖掘上合组织地方领导人论坛潜力。

成员国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高度评价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为促进上合组织经贸合作所作重要贡献,将继续发挥其潜力,拓展多边务实合作。

成员国支持开展环保领域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欢迎采用环保技术和创新解决方案,实施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恢复和保护项目。

成员国指出,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管理倡议〉及落实联合行动计划(2026-2031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备忘录》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注意到关于举办2027年“比什凯克+25”第二届全球山地峰会的倡议。

成员国积极评价灾害应急救援领域合作,将完善紧急情况早期预警、联合应急处置及灾后重建等领域合作。

成员国指出,旅游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其有助于扩大相互贸易,提升交通互联互通水平,吸引投资,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地区竞争力。

成员国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乔蓬阿塔市作为“2025年至2026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为发掘本地区旅游潜力、深化文化合作所作贡献。

成员国欢迎将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拉合尔市宣布为“2026年至2027年上合组织旅游和文化之都”。

成员国愿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提升应急医学、远程医疗、传统医学、初级卫生保健等领域合作水平,防范和应对传染病威胁及潜在疫情,为人民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成员国支持成立上合组织卫生治理经验对话平台的建议。

成员国肯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制作用,认为该机制有助于上合组织国家就应对地区传染病威胁开展平等对话。

成员国强调,应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合作,拓展校际交往与学术交流,结合各国国情和发展需求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成员国认为,推动上合组织大学建设,使其成为上合组织教育领域重要务实合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成员国重申,应加强科技和创新合作,包括通过定期举行上合组织青年学者论坛等方式充分吸引青年参与。

成员国欢迎关于设立成员国国家科学院与主管高等基础科研负责人对话平台的建议。

成员国重申人权的普遍性、不可分割性、相互依存性和关联性,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反对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反对以保护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

成员国重申致力于保护妇女儿童在教育、卫生、社会等领域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巩固家庭制度。

成员国支持上合组织成员国负责人权事务的部门、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自愿基础上开展常态化合作。

成员国强调,上合组织地区是孕育古老文明、世界和传统宗教信仰的发祥地,是成员国人民杰出文化和科学成就、丰富精神遗产的宝库,上述成就已成为人类共同历史财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成员国注意到文化领域合作取得蓬勃发展,支持上合组织成员国举办各类国际文化活动。

成员国强调,列夫·托尔斯泰诞辰200周年和钦吉斯·艾特玛托夫诞辰100周年的重要意义,支持2028年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举行有关活动的倡议,纪念两位杰出作家为世界文学、弘扬人文价值以及加强各国人文交流作出的不可估量贡献。

成员国强调,应开展跨文明跨文化对话,促进各国人民相互尊重、包容互鉴,保护和推广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此,成员国欢迎2026年秋季在印度举行上合组织文明论坛,并注意到“文明对话国际日”的重要意义。

成员国指出,维护和推广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全面尊重成员国的文化与历史。

成员国将继续扩大人文交流,通过民间外交持续增进民众相互理解,开展富有成效的合作。

成员国将继续深化青年领域交流,高度评价上合组织青年委员会工作。成员国指出,上合组织国家青年作家论坛、青年领袖与青年人才会议、上合组织国际青年科学家夏令营、上合组织青年交流营暨上合组织青年发展论坛为增进上合组织各国民间交往发挥着积极作用。

成员国强调,进一步加强体育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支持在上合组织框架内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密切成员国体育社团及民众友好交流。成员国支持推广传统和民族体育项目。

成员国欢迎在吉尔吉斯共和国举办第六届世界游牧民族运动会。

成员国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2025年至2026年担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期间取得的成果。主席国以“上合组织25周年:携手迈向可持续和平、发展与繁荣”为口号,为提升组织国际声望、加强机制能力建设及拓展各领域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将由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担任,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下次会议将于2027年在巴基斯坦举行。

成员国相信,步入新发展阶段的上合组织将继续根据《上合组织未来10年(2026-2035年)发展战略》,不断丰富各领域合作成果,进一步提升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

值此上合组织成立25周年之际,成员国元首发表本宣言,并郑重声明,上合组织将继续坚定践行初心和使命,为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实现各国安全与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       卢卡申科

印度共和国总理           莫迪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     佩泽希齐扬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托卡耶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       扎帕罗夫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     夏巴兹

俄罗斯联邦总统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拉赫蒙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   米尔济约耶夫

2026年9月1日 比什凯克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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