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专业服务后被拖欠服务费,维权不必走民事诉讼程序,支付令就是维权“捷径”。8月10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平谷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法律服务费支付令申请,迅速为王某追回被拖欠的5万元服务费。
2025年4月,王某与李某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一年,服务费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合同签订后,王某为李某提供了法律顾问服务,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李某以自身资金紧张为由,迟迟未支付顾问服务费。目前,双方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期限已届满,李某仍拖欠5万元服务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法院督促李某支付拖欠的法律顾问服务费5万元。
平谷法院收到王某的支付令申请后,依法对申请材料、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严格审查核实。经核查,王某与李某签订的《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王某已依约提供法律服务,李某拖欠5万元法律顾问服务费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债权债务关系、欠款金额无任何争议,无其他债务纠纷,且支付令能够依法有效送达李某,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申请支付令的法定适用条件。
法院随即作出裁定,责令李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王某法律顾问服务费5万元。李某收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认可欠款事实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足额支付全部拖欠服务费。
法官介绍,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合法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专用法律文书,是司法实践中极简、高效的维权利器。申请支付令需同时满足四大核心法定条件:案件属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双方对欠款事实、金额无争议;支付令文书能够合法有效送达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互负债务的纠纷。
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书面异议又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极大缩短维权周期、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通讯员 王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周超
校对/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