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上风上水”“新中式水景艺术园林”……这是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的长庚生态园,对外公开销售墓地的营销卖点。该公墓与周围村屯仅一墙之隔。村民们反映,项目征地之初,对外宣称要开发生态旅游项目。然而时隔近8年,园区却只见墓地,当时承诺的其他生态项目却不见踪影。长庚生态园宣称占地2300亩,总台记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这里不仅涉嫌违规大面积建设超标豪华墓地,还涉嫌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建墓地。本该是生态园的地块,为何会变成营利性墓地?
吉林伊通县长庚生态园的闹剧,撕开了“墓地产”入侵农村的遮羞布。这个曾以“生态农业+文旅景观”为幌子的项目,如今摇身变为售价200万元的豪华“祠堂墓”,35座“住宅式”墓地,矗立在村民的基本农田上。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操作,不仅践踏了耕地保护红线,还暴露出资本逐利下乡、监管形同虚设的深层危机。若不斩断“墓地产”的利益链条,农村的土地资源与生态根基,将被进一步侵蚀。
“墓地产”的入侵,本质是资本对农村资源的掠夺性开发。长庚生态园的套路极具代表性:先以“生态旅游”“田园综合体”等概念骗取征地,将村民的承包田、林地包装成“待开发区”;随后偷换土地用途,将殡葬用地审批指标与“其他商服用地”捆绑,变相扩大墓地规模;最终通过建造超标豪华墓穴牟取暴利,代价却是让村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耕地。卫星遥感影像显示,该项目已开发墓地面积达33.29亩,超过32亩的殡葬用地审批量,其余土地则以“农业生态区”名义闲置或违规建设。这种“圈地—敛财”的模式,与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的目标背道而驰,将农村土地异化为资本增值的工具。
监管的软弱与纵容,成为“墓地产”野蛮生长的温床。早在2024年,该项目就被列为民政系统重点整治对象,但直至2026年曝光,新墓穴仍在开挖销售。当地自然资源局不仅未依法严处,反而试图为违法项目“补办手续”,甚至将超标墓穴辩解为“设备用房和展厅”。这种“以罚代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折射出基层治理中的利益勾连与责任缺失。当罚款金额远低于违法所得,违规成本就可以忽略不计,企业也就变得有恃无恐,甚至将法律法规视为儿戏。更令人忧心的是,此类现象并非孤例:浙江乐清、福建漳州等地,也曾出现农村公益性墓地变身为豪华墓园的问题,反映出“墓地产”入侵农村的顽固性。
遏制“墓地产”入侵,需从根源上堵住制度漏洞。一方面,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土地用途变更的全程监管机制,对违规占用耕地建墓的行为“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另一方面,需规范殡葬市场准入,严禁以“生态园”“文旅项目”等名义,变相开发经营性公墓,明确农村公益性墓地的非营利属性,杜绝资本炒作。同时,应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让监管真正“长牙带电”。唯有如此,才能守住农村的绿水青山,让土地回归农业生产与农民福祉的本源,而非沦为资本的“墓地产”逐利场。(汪昌莲)
编辑/张丽